近日,有不少来自南充营山中学的家长在问政四川上发起留言:

家长们留言的问题大致集中在以下几点:

1、营山中学周末补课,强制学生签署《自愿补课协议》 并收取周末补课费用;

2、营山中学芙蓉校区高三年级周末补课费加晚自习课后服务费高达1696元,请问是否正常。(政府规定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月不高于150元);

3、营山中学法定节假日不放假,老师连假期都没有调休假期直接没有了(1月1日元旦节)。

3月17日,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公开回复如下: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通过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反映“营山中学周末补课”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由于该校农村学生多,且多为留守学生,学生回家距离远,周末期间学生往返途中存在安全隐患,学校高中部为了安全规范管理住校学生,本着自愿、开放的原则,免费开放了教学楼、图书室、体育运动场等场所,方便学生自主学习和体育运动。同时学校专门安排值日老师管理学生的安全和纪律,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部分非住校生自愿到校自主学习,学校没有强制学生签署《自愿补课协议》,更没有收取周末补课费用。

感谢您对营山教育的理解和支持。

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3月17日

简单总结下,教育局的回复是:明确学校开放教学楼、图书馆等场所仅用于学生自愿自主学习,否认存在强制签署《自愿补课协议》或收取费用的行为。

| 来源:问政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