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进出口报关流程
以下是依据中国海关现行规定的标准化报关操作指引(截至2025年3月):
一、备案与材料准备
提交备案申请
向主管海关提交《暂时进出境货物申请书》,说明货物用途、期限及复运计划12;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需额外提供《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及中文MSDS12。
单证准备
基础单证:合同、发票、装箱单需明确标注“暂时进出口”用途及复运期限13;
附加文件:货物清单(含品名、数量、价值)、银行保函或保证金凭证(按货值10%-100%缴纳)13;
特殊设备:如摄影器材、通讯设备需提前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审批36。
二、申报与担保
单一窗口申报
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选择“暂时进出口”类型,填报货物属性、用途、预计复运时间13;
监管方式代码:暂时进口填“2600”,暂时出口填“2700”36。
担保办理
按海关核定比例缴纳保证金(AEO高级认证企业可申请免担保)12;
接受银行保函或关税保证保险(优先推荐保险以降低成本)36。
三、海关查验与放行
现场查验
海关重点核查货物实际状态与申报一致性(如型号、序列号)13;
危险品需符合《国际海运危规》(IMDG Code)包装标识要求15。
提货放行
通过查验后,海关核发《暂时进出境货物核准单》,凭单提离货物13。
四、使用监管与复运核销
使用限制
货物使用期间不得擅自销售、转让或改变用途26;
影视设备、工程器械等需在备案地址使用,不得跨区域流动36。
复运申报
复运出/进境时填报《暂时进出境货物复运申报单》,提交原始核准单12;
海关核验货物与原申报状态一致(无使用痕迹或实质性改变)16。
解除担保
完成核销后,海关退还保证金或注销保函26;
逾期未核销的,转为一般贸易补税或强制退运14。
五、延期管理
初始期限:6个月内复运46;
延期规则:可申请3次延期(每次≤6个月),总期限不超过2年;国家重点工程/科研项目可额外延长46。
注意事项
超期后果:逾期未复运将产生滞报金或罚款(货值5%-30%)68;
合规风险:擅自改变用途需补缴税款(关税+增值税)并承担行政处罚68;
ATA单证册:国际展会货物建议使用ATA单证册简化通关流程(有效期通常1年)28。
以上流程综合海关总署第233号令及2024年修订的第273号令要求14,具体操作建议提前咨询属地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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