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货运车辆通行秩序,规范过境货运车辆绕行路线,最大限度减少货运车辆造成的扬尘和环境污染,营造安全、畅通的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规定,决定划定货运车辆禁行区域和绕行路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货运车辆禁行管理规定

(一)禁行车辆

1.大中型汽车。车长≥6000毫米或者总质量≥4500千克的载货汽车、挂车、工程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等;

2.轻微型载货汽车。悬挂蓝色号牌,车长<6000毫米且总质量<4500千克的轻型柴油载货汽车,车长≤3500毫米、总质量≤1800千克的微型柴油载货汽车(皮卡车除外);

3.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货车、拖拉机;

4.大气污染物排放超过标准的其他货运车辆。

(二)禁行时段

1.城市物流配送货车(是指在县城城区内从事货物运输服务的厢式货车和封闭式货车)每日6时至22时禁行,22时至次日6时不禁行。

2.工程运输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以及其他普通货运车辆24小时禁行。

(三)禁行区域

建业路(凤翔大道至南环路段)以西、南环路(郏景路至建业路段)以北、郏景路(凤翔大道至南环路段)以东、凤翔大道(郏景路至建业路段)以南的合围区域。

除南环路为货运车辆绕行路线外,禁行区域包含边界道路。

(四)其他禁行规定

1.上邱线准许货运车辆由南向北行驶,禁止由北向南行驶。

2.前石路准许货运车辆由西向东行驶,禁止由东向西行驶。

二、货运车辆绕行路线

(一)由许昌方向经G344国道向西过境货运车辆,可由东环路与G344国道交叉口向南经东环路、南环路、西环路绕行G344国道。

(二)由汝州方向经G344国道向东过境货运车辆,可由西环路与G344国道交叉口向南经西环路、南环路、东环路绕行G344国道;或由上邱线与G344国道交叉口向北经上邱线、前石路,绕行G344国道。

(三)由宝丰县方向经S231省道向北过境货运车辆,可由S231省道与南环路交叉口向西经南环路(张良路至西环路段)、西环路、G344国道、上邱线、前石路,绕行S236省道;向东经南环路(张良路至东环路段)、东环路绕行G344国道。

(四)由宝丰县方向经S236省道向北过境货运车辆,可由S236省道与南环路交叉口向西经南环路(迎宾大道至西环路段)、西环路、G344国道、上邱线、前石路,绕行S236省道;向东经南环路(迎宾大道至东环路段)、东环路绕行G344国道。

(五)由禹州方向经平郏快速通道向南过境货运车辆,可由平郏快速通道与前石路交叉口向东经前石路、S231省道、东环路、南环路(东环路至迎宾大道路段)绕行S236省道。

(六)除上述绕行路线外,过境货运车辆可经郑栾高速郏县站高速出入口绕行。

三、限行规则

因企业生产、市民生活需要,货运车辆确需进入禁行区域通行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可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通行证(码),并严格按照电子通行证(码)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通行的货运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5年3月21日起施行。国家、省和平顶山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郏县公安局

2025年3月21日

来源:郏县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