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

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镇人民政府发布

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矿区产业路

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征收栗木镇马路桥村委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栗木矿区产业路建设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 栗木镇马路桥村委集体大石桥屯及车田屯(具体用地范围以项目用地规划红线为准)。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展土地现状调查,除正常农业生产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否则不予补偿。

五、涉及其他事项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特此公告

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1日

资料来源:今日恭城‍‍‍‍‍‍‍‍‍‍‍‍‍‍‍‍‍‍

值班编辑:黄晓红‍‍‍‍‍‍

责任编辑:闫佳佳

值班主编:阳 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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