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马先生收到一条“违章罚款”短信,点开链接后银行卡瞬间被盗刷4998元。
他怒告银行,称未开通网银却被盗刷,银行应担责!
银行则反咬马某自点钓鱼链接,自担其咎。
一场长达5年的维权拉锯战,法院这样判了,一起来看看!
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那天,马某正坐家里歇着,手机“叮”的一声收到一条短信:
“尊敬的车主,您因违章已被处罚,请于24小时内点击链接缴纳罚款,逾期将影响征信。”
马某一看,吓得一激灵,脑子里就冒出一句话:“完了,是不是那天开车不小心压线了?”
于是,他点开了短信里的链接,准备核实一下。
但网页加载完之后,内容非常模糊,根本没有清晰的违章信息。他心里犯嘀咕,正准备退出,就又“叮叮叮叮”——手机接连收到了4条银行扣款短信!
【交易提醒】您尾号XXXX的储蓄卡于XX时间通过网银消费490元。
【交易提醒】您尾号XXXX的储蓄卡于XX时间通过网银消费1568元。
马某当场懵了,银行卡根本没离身啊,更可怕的是,他压根没开通过网银!
马某赶紧拨打银行客服挂失,又报警处理,但为时已晚,那四笔交易已全部成功,总共被盗刷4998元。
他多次去银行沟通:“我没开网银,也没操作手机银行,卡在我身上,是你们系统出了漏洞!”
可银行态度却一脸“无辜”:
“这些交易看起来是通过网银发起的,我们后台查不到异常登录,你手机点了钓鱼链接,不能怪我们吧?”
马某差点气笑:“你意思是,骗子进了我家偷了我钱,还得怪我忘了关窗?”
这事一扯就是五年,期间马某换了手机号、搬了家,可这事他一直没放下,实在协商不下去,他一怒之下把银行告上了法院。
马某的诉求很简单:银行要赔我损失的钱!
马某理由如下:
- 我没开通网银,也没绑定手机银行,你们却显示“网银消费”,这操作谁干的?
- 银行有义务保障账户安全,现在钱被盗刷了,就是你系统有漏洞,安全措施不到位。
- 我卡没丢、没泄露密码,银行至少要承担部分责任!
而银行则坚称:
- 客户点了钓鱼网站,泄露了信息,这属于客户自身操作不当;
- 交易路径虽然显示为“网银”,但具体是通过外部非法渠道植入的交易行为,银行没有责任;
- 银行已尽到提醒义务,账户密码泄露不能归责于银行。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02案例分析
银行卡在未开通网银情况下,银行是否应承担被盗刷责任?
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银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应具备防范网络交易风险的能力,在马某未开通网银的情形下仍发生网银盗刷交易,说明银行在身份识别与交易核验机制上存在明显漏洞,未能尽到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
那么,马某本身是否也需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马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点击不明链接导致信息泄露,也存在一定过错,未尽到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注意义务。
法院最终判决:认定双方责任相当,应各承担50%的损失。
03深刻教训
这案子告诉我们,点个假链接,钱真能飞!
男子没开网银,卡却能被盗刷,银行安全系统确实该背锅一半;但自己轻信钓鱼短信也难辞其咎。
维权五年终讨回公道,也让我们明白,别嫌事小,维护权益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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