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徐州市人社局发布沛县面向2025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
徐州市2025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
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告、
新沂市面向2025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江苏省沛县面向2025年毕业生
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促进沛县教育事业发展,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2025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2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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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江苏省沛县面向2025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hrss.xz.gov.cn/)、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http://www.px.gov.cn/xwzx/001007/subPage.html)、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进行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江苏省沛县面向2025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28日-2007年4月7日之间出生),博士生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28日-2007年4月7日之间出生)。
6. 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学历应聘人员,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岗位表》中“专业”条件由各主管部门(单位)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前提下,可按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7. 教师资格条件:①应聘沛县教育局直属高级中学岗位的2025年毕业生须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按2025年毕业生报名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是指任教学科符合招聘岗位要求。②应聘江苏省沛县中等专业学校和徐州安保中等专业学校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是指任教学科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可暂缓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三年内不能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年10月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
⑤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⑥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⑦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pxfg.djwenhua.top。
1. 报名、资料上传、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5年3月28日09:00至4月7日17:00;
2.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3月28日09:00至4月8日17:00;
3.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3月28日09:00至4月9日12:00;
4.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年3月28日09:00至4月9日16:00;
5. 缴费时间:2025年3月28日09:00至4月10日12:00。
报名、资料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二)网上确认
1. 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负责解释。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附件1)。
2. 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联系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516-68867373),申请办理笔试费用减免事宜。
3.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照片上传、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 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 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2025年4月1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安排
招聘岗位要求是“研究生学历,取得相应的学位”的,进行适岗评价。适岗评价由沛县教育局进行组织,主要考察专业综合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适岗评价采取面谈等形式,每人适岗评价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根据适岗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按不高于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适岗评价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适岗评价不通过者退还报名费100元。
考试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地点设在徐州市区。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和学科教学设计能力,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学习用书,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并和笔试成绩一起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进行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相关要求以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另行通知。详见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本人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网签证明);
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
⑤学院或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
⑥免试认定证明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
按2025年毕业生报名的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个人无工作承诺书》(附件2);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按顺序排放,以上材料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因应聘人员提供的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到其本人,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按面试准考证要求参加面试。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复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复审结果如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三) 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科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备课30分钟,模拟授课13分钟,现场答辩2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中招聘岗位要求是“研究生学历,取得相应的学位”的
总成绩=面试成绩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面试成绩相同时,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加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公布。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考察体检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放弃岗位情况的,依次递补。
主管部门(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并组织实施考察体检。因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应聘沛县教育局直属高级中学岗位的,由沛县教育局按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总成绩并列者,视情形进行加试)选岗。岗位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六、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主管部门(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期无异议人员,沛县教育局审核后报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相关后手续后,招聘单位按规定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招聘咨询
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进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沛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516-89618362
江苏省沛县中等专业学校咨询电话:0516-80366515
徐州安保中等专业学校咨询电话:0516-89655072
九、招聘工作监督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16-68867373
十、招聘工作监督
沛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516-68869398
举报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1.《江苏省沛县面向2025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
2.《个人无工作承诺书》
3.《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新沂市面向2025年毕业生
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充实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2025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9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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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xz.gov.cn)、新沂好就业网站(https://www.xyrsjjy.com/)、新沂教育网站(http://www.xyjyy.net)发布,具体的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新沂市面向2025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本次招聘教师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资按照所招聘事业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连续五年给予硕士、博士毕业生分别发放2100元/月、3000元/月“钟吾英才”生活补助及租房补贴(“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按上述标准上浮30%)。首次在新沂购买自住商品房的,硕士、博士毕业生分别发放8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其中“双一流”高校博士毕业生发放2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研究生学历五年内免费提供宿舍。符合特殊条件的,一事一议。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27日至2007年4月2日之间出生);
6.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岗位表》中招聘对象是“2025年毕业生”的,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7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②《岗位表》中“专业”条件由新沂市教育局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③《岗位表》中有“其他条件”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④《岗位表》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7.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年10月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⑤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登录新沂教育网站(http://www.xyjyy.net),点击“新沂市面向2025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进入报名页面,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5年3月27日-4月2日8:00-20:00(最后一天截止到16:00);
2.资格初审:2025年3月27日-4月3日9:00-17:00;
3.陈述和申辩:2025年3月27日-4月7日9:00-17: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5年3月27日-4月8日9:00-17:00;
5.缴费确认:2025年3月27日-4月9日8:00-17:00。
(二)网上确认
1.新沂市教育局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负责解释。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初审未通过者,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新沂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联系新沂市教育局,申请办理笔试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照片上传、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笔试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4月17日9:00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新沂市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516-8892234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新沂市教育局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2025年4月10日14:00-17: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新沂市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新沂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年4月20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阅卷结束后,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新沂教育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新沂市教育局负责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新沂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复审工作,在新沂教育网站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将于面试前在新沂教育网站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模拟授课总分70分,答辩总分30分。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美容、机电技术、服装与纺织、中餐烹饪、旅游服务、职能设备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另须加试专业技能,其中模拟授课总分50分,答辩总分20分,专业技能加试总分30分。
(四)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在新沂教育网站(http://www.xyjyy.net)发布。
五、考察与体检
体检、考察工作由新沂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结束后,由新沂市教育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模拟授课成绩高者优先,模拟授课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考察体检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新沂市教育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并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将复核结果告知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出现缺额时,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体检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新沂市教育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新沂好就业网站、新沂教育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新沂市教育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及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招聘单位按规定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招聘咨询
新沂市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516-88922340,18796340809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咨询电话:0516-88922218
新沂市教育局考务技术咨询电话:18796340809(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
九、招聘工作监督举报
新沂市教育局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6-88891317
新沂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16-88519703
联系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附件:1.新沂市面向2025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新沂市教育局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1日
徐州市2025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
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印发徐州市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徐征〔2021〕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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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徐州市2025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xz.gov.cn)、徐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jsxzhrss.gov.cn/xzksb/)、徐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http://tyjr.xz.gov.cn/)查询。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6.由徐州市批准入伍,且由徐州市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各地人民武装部退伍登记备案已转服民兵预备役;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高校毕业生身份批准入伍的,2024年退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8.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26日至2007年3月30日之间出生)。
(二)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已参加过政策性岗位安置的;
2.参加过事业单位定向招聘且被用人单位聘用的(包括取得聘用资格后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的);
3.依托地方高等院校定向培养的士官;
4.服现役未满两年、服现役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受过刑事处罚的;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
本次定向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徐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jsxzhrss.gov.cn/xzksb/)。
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5年3月26日09:00—3月30日16:00。
(二)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市征兵办组织各地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征兵办,对从本地接收的参加定向招聘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结果现场告知本人。
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伍证,岗位另有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3月26日09:00—3月31日16:00,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审核地点:各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3)。
如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应当场提出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报市征兵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联系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16-80800325),申请办理报名费用减免手续。
缴费确认时间:3月26日09:00-4月2日12:00。
通过审核并且完成照片上传、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各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2025年4月3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核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4月16日9:00起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6-80800325。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详见《岗位表》中“考试形式和所占比例”栏。
(一)笔试
笔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
各岗位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但考试内容根据考试科目类别分别确定【“其他专技类”与“管理类”的笔试试卷相同】各招聘岗位的考试科目类别见《岗位表》中“考试科目类别”。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5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5年4月19日9:00—11:30;考试考点设在徐州。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阅卷结束后,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的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作为本次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徐州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面试
各县(市、区)招聘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并在徐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准考证打印方式、时间等信息。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
(三)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考察体检
各县(市、区)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并组织实施考察体检。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应聘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下同)。
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考察体检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因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考生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徐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主管部门(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主管部门(单位)在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期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后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招聘咨询
招聘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岗位表》(附件1);
各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地址及联系电话请见附件2。
市征兵办咨询电话:0516-67345132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电话:0516-80806022
市考试中心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16-80800325(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
九、招聘工作监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6-83732486。
十、招聘工作举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516-83732198,举报邮箱:xzrsjsgc@163.com。
举报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附件:
1.徐州市2025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表
2.各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地址及联系电话
3.江苏省2025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徐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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