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1558号)有关要求,《天津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促进条例》有关规定,深化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经委托评估,现将我市第一批、第二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评估合格名单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天津市第一批、第二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评估合格名单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

2025年3月20日

附件:

转载来源:天津市教育委员会:https://jy.tj.gov.cn/ZWGK_52172/TZGG/202503/t20250320_68878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