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李昌 刘宜昕 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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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杭州保姆梁某花将雇主家2岁女童米粒单独留在女儿家中,致米粒意外坠亡一案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今天上午,保姆女儿左某起诉米粒母亲解女士名誉侵权一案,在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记者从解女士处获悉,左某非合理使用未成年肖像作为证据来提起诉讼,涉及肖像权侵权,未来将会由此提起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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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粒离开快5年了,我没等来道歉,却等来了法院的传票。”早上8时许,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谢女士表示,关于这次名誉权二审,原告方提交的证据,是经过修改和拼接后的视频,并非自己发布的原始内容,“我会坚决维权,不仅要在法庭上揭露她们的行为,还会考虑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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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女童坠亡案”女童母亲
事件回顾
2023年11月29日,保姆女儿左某起诉女童米粒母亲解女士名誉侵权案,在合肥市庐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2024年11月28日,庐江县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左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0年12月15日,杭州保姆梁某花将2岁女童米粒单独留在其女儿左某家中,导致米粒意外坠亡。2022年5月9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刑事判决,梁某花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在刑事判决后,米粒家属又提起了民事诉讼,2023年11月15日,一审民事判决保姆赔偿女童家属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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