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男方拒绝缓刑,上诉书称双方未发生实质性关系,怎样从法律角度解读?

目前这个案子,法院很明显极其难办。
如果维持原判,直接三年,事实上压根不需要延期那么多次,直接判了就行,法院本身如果真的依法判案,就根本不需要担心社会舆论的问题。参考一下胖猫案和货拉拉案,央媒会亲自下场为你辩经,你怕什么?
就目前可以知道的消息来看,大同中院大概率是跟男方沟通过,希望能以缓刑,也就是实质自由的方式(判三缓三,之前有判例,按规定只要三年缓刑期限内未犯罪就不需要服刑),换取男方认罪。但被男方直接拒绝。
这其实很好理解,人家在看守所死硬了那么久就是为了一个无罪和不留案底,判三缓三也是会留下案底的,人家凭什么成全你法院老爷的体面?凭你把人家关了小两年?还是凭一审要给人家整三年?
但如果判无罪,那那位已经升到中院的法官以及办案的检察官、民警等人,均需要问责。
所以目前就这么尬住了。

说白了还是一审过于草率。医学鉴定就差没明说女的压根就没被上了,检方还是头铁地以强奸既遂的方向提起公诉,但目前来看,延期多次,除了顾忌社会影响以外,更多的可能性其实是,连自由裁量权都没办法补上证据链缺失的漏洞,所以还需要多请示,多商量怎么做才能保全一审的各位责任人。
我说白了,这个案子哪怕是以强奸未遂或者猥亵去起诉,估计早就铁证如山地结束了,而且没有任何争议。但在医学证明面前把强奸既遂做成铁案太难了,我之前听过所谓的“无接触强奸”,但如果这么搞,造成的社会影响只会更恶劣。所以目前不断延期,一方面是要想办法补充证据链,或者推翻原有医学鉴定;另一方面期待用长期羁押的手段逼着当事人认罪。
但就目前来看,两边的进度都不理想。
但一审主审就是各位法官的同事,两头为难。

反正目前这事儿很难办,在我看来可能只能启动更上级法院,即山西高院出面审理,并由最高法指导办理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