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前郭县人民法院干警
以“法理情三维融合”的调解模式
成功化解一起历时27年的民间借贷纠纷
这场历经27的债务纠葛
在基层干警的温情调解下
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
更让破碎的邻里情谊重焕生机
生动诠释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价值
01
案情回顾
1998年,陈某的儿子玩爆竹不慎引燃同村胡某家的芦苇,对于近万元损失,陈某立下6000元欠据,承诺尽快还款。此后二十余年间,胡某多次登门索债,然陈某屡履以务农收入微薄推诿。无奈之下,胡某于今年2月向法院提起诉讼。
02
调解过程
面对陈某电话失联、邮寄送达退回的困境,干警没有简单的公告送达,而是驱车深入乡村来到陈某家中。陈某向干警陈晓宇坦言道,并非恶意拖欠,而是经济压力过大,实在无力偿还。干警于是以“乡邻情谊”为切入点,结合《民法典》讲解民间借贷法律规定,明确“欠债还钱”的法律底线,向陈某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同时引导陈某换位思考:“27年的债务,利息或许能算清,但同村共井二十载的情谊一旦破裂,就再也补不回来了。”
经过一个多小时耐心疏导,陈某主动联系胡某致歉:“老哥,这些年是我糊涂了!”最终双方达成协议:陈某当场通过微信归还6000元本金,胡某自愿放弃利息主张。随着“叮”的一声转账提示,这对老友的手重新握在一起。
本案中
干警坚持“法理与情理并重”
通过“上门调解+释法明理”的方式
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又修复了多年的邻里关系
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止讼”
这起跨越27年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彰显了新时代司法的温度与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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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前郭法院
初审:崔苍竹
复审:张加新
终审:李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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