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宠物逐渐成为很多家庭的“成员”,但因饲养不当,可爱的宠物也可能给主人惹出麻烦。近日,寿县法院安丰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2024年12月8日下午,原告王某走到被告李某家门口时,被被告饲养的狗咬伤,咬伤后原告赶到医院接种狂犬疫苗。后原告找被告协商医药费用和其他费用合计4000余元,被告不理不睬,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向原被告询问了相关情况,了解到原被告是邻居,判决会让邻里关系隔阂更大,遂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法官告知被告只要其饲养的动物对他人造成了损害,就应该承担责任。在被告知悉相关法律法规后,表示愿意赔偿原告的损失,同时,原告也表示都是邻居,也并非想打官司,只是想寻求一个公道,愿意调解解决纠纷。最后在法庭的调解下,被告支付原告医药费、交通费等合计2300元。双方的矛盾自此了结。

文明饲养宠物,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既是保护他人健康,也是保护自己的利益。

▌来源:寿县人民法院

▌编辑:龙震琳

▌审核:小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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