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发布关于《福田区沙头街道车公庙片区连片改造升级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公示的通告。
福田区沙头街道车公庙片区连片改造升级城市更新单元位于福田区沙头街道车公庙片区,项目于2021年12月列入《2021年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2023年4月计划修改,2024年2月取得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批复,更新单元范围内项目1于2024年5月10日实施主体公示。
现拟对已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进行修改,该规划修改(草案)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等要求,现将规划修改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修改内容
(一)01-01地块在保证公共配套设施总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将01-01地块的小型垃圾转运站、再生资源回收站调整至A-01地块。调整后,01-01地块公共配套设施取消小型垃圾转运站350㎡、再生资源回收站300㎡,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提高至1600㎡;A-01地块公共配套设施提高至13850㎡(新增小型垃圾转运站350㎡、再生资源回收站300㎡)。
(二)在不突破项目1、项目4、项目5、项目7规划容积总量的前提下,将项目1(01-01地块)规划容积率确定为15.9,规划容积确定为348700㎡,其中:产业研发用房251460㎡、产业配套用房90700㎡(宿舍78700㎡;商业服务设施12000㎡,其中地下商业5000㎡、地上商业7000㎡)、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6540㎡。项目4、项目5、项目7的规划容积总量扣除项目1后相应调整。
(三)01-01地块公共配套设施中“公共充电站1100㎡”修改为“公共充电站(可地下附设)1100㎡”,并备注“公共充电站若采用地下附设形式,在满足消防及供电安全、保证场站使用效率等条件可行的前提下预留设置快充的条件”。
(四)01-01地块中新型产业用房建筑高度不超过250米,宿舍建筑高度不超过150米。
(五)在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相关政策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允许01-01地块在泰然四路新增一处车行入口,并备注“01-01地块南侧一级建筑退线按不小于6米控制,沿泰然四路一侧设置连续的骑楼或挑檐等遮蔽空间”。
(六)在满足消防、地下管线、工程安全等要求前提下,允许01-01地块西侧地下室退线按零退线进行控制。
项目1实施主体为深圳皇冠(中国)电子有限公司。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日本皇冠株式会社、深圳市美芝电器公司分别持股90%、10%。
项目1拆除与建设用地范围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关于《福田区沙头街道车公庙片区连片改造升级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公示的通告
https://pnr.sz.gov.cn/xxgk/gggs/content/post_120887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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