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30日,山西大同的席某某(男)通过当地一家婚介所与吴某某(女)认识,5月1日双方订婚,5月2日下午席某某在参加完女方组织的回请宴后与吴某某双双回到自己的婚房,据媒体报道,当时席某某提出性要求,吴某某拒绝,据报警记录和女方证词以及一审判决,因席某某强奸了吴某某,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席某某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订婚和强奸,本是不搭边,到底彩礼没谈拢?还是烈女遇渣男?这起发生在山西大同的订婚强奸案备受广大网友关注和热议。到底真相是什么,或许从近日相关媒体曝光的双方协商时的谈话录音中可以嗅出一丝……

2025年3月25日,有媒体曝光了5月2日事发后,席某某、吴某某以及吴某某母亲在席某某车内的协商录音内容如下:

女方母亲:“咱们写上个约,啥时候领了结婚证,你给我在那个房本写上名字。另一个就是到几月份把钱全部给过来。你所要的,你都得到了,(这些是)你所给她的,这就均衡了。就是缺个婚礼,举行婚礼了,就这样吧,女儿?”。

如此看来,女方母亲还算比较正常,毕竟事情发生了,本来就说好的结婚后房本上加女方名字,剩余彩礼全部给完。

但是女子母亲所说的“你所要的你全都得到了”的意思应该是男子与女子发生了性关系,可是此案调查中却发现女方处女膜完整,外阴没有擦伤、体内没有精斑,如果这样看来,男子应该没有得到所谓的“他想要的。”

但是我们再来看一份协议书。

这份婚前彩礼协议书上是这样写的:结婚前男方反悔,十万元彩礼和7.2克金戒指女方不退。结婚前女方反悔的,十万元彩礼和7.2克金戒指必须退回男方。

女方问:“那领结婚证以后呢?”

女方母亲称:“领结婚证以后,你还搁妈这儿日常生活,不嫁。领完结婚证以后就把你名字添加上了,房本,换房本。”

看到这里不知大家怎么看?给我感觉是这女孩的母亲压根没有想把女儿嫁出去,领结婚证也只是为了在房本上加名字。要知道那套婚房是男孩父母在男孩婚前所购,实打实的婚前财产。

席某某:“姨是懂的,那就是换房本了。”

席某某也看明白了,她们娘俩盯着的只是那套房子和剩余的彩礼,就算领证也不结婚,女孩也不和男孩一起生活。

女方:“我问的是生活。”

女孩还不确定,于是直接问母亲婚后生活怎么办。

女方母亲:“生活还是你跟妈共同生活,你们俩该出去玩还是出去玩,该溜达还溜达,就是这样的。”

女方母亲再次明确告诉女孩,就算领结婚证了,就算举行婚礼了,她还是跟母亲一起生活,他俩还是跟以前一样,该出去玩出去玩,该溜达还溜达。潜意思就是还是跟没结婚、没领证之前一样,男孩照样不能同女孩发生实质性关系。

席某某:“当然,这个看你。

席某某明白了女孩以及女孩母亲的意思,只能答应女孩说(能不能一起过日子,发生性关系)还是要看女孩的意思。

女方母亲:“你只能是个这样了,再咋啦,再不啥的席某某,那也没意思。好,行了,某某某(系女方姓名,因涉及隐私以某某某代称)点头了。”。

女孩母亲这话是说给女孩听的,我理解的意思是就这样吧,房本加了自己名字,约定的彩礼也全部付清,再折腾席某某也没啥意思了,于是女孩点头答应。

女方:“我不同意呢?妈,万一有变动呢?”

女孩这句“我不同意呢”,我感觉应该是跟他妈说的,意思应该是如果结婚后男的再要求发生性关系,她还不同意,万一男的又不把房本加名字,也不付剩余彩礼了怎么办?

女方母亲:“什么有变动?他有变动妈处理,他敢毁我女儿,我敢毁他,妈答应你,行吧?哎,行。那就这吧,咱们回吧。

席:“嗯,行,喝点水再走。

最后女方母亲用带有威胁的口吻说如果男的敢强行发生性关系,妈答应你,我就毁了他。从实际情况来看,确实是这样的,男方家人没有在约定时间房本加名字,付彩礼,女方真的报警了,男孩被刑事拘留!

再看看整个协商过程,男孩只说了三句话,第一句:答应换房本,加女孩名字。第二句:两人结婚后是否一起生活,是否可以发生关系,也要看女方心情。第三句:就算女方结婚后还不许男孩碰她,男孩也要老老实实忍着,不然她岳母收拾他,他也老老实实受着。

这段对话可以看出来,吴某某(女孩)关心的只有两点:

第一,结婚后是否需要和席某某一起生活?是否需要和席某某过正常的夫妻生活?

第二,结婚后如果席某某又以她拒绝发生性关系为由不改房本,不给剩余彩礼怎么办?

另外,这起案件还有几个疑点:

第一,席某某到底有没有和吴某某发生实质性性关系?

据相关媒体报道的消息来看,吴某某的处女膜完整,未从女方体内、身上以及所穿衣物等送检物上‬均未检出人精斑及STR分型。

只是在床单上发现了精斑。

从目前证据来看,处女膜完整可以推断男子未进入女子体内。而没有发现精斑也可以证明男子未用其他和女子身体接触的方式与女子发生性关系。

从床单上发现精斑呢,第一,证明男子性功能是正常的。第二,除了与女子身体接触的方式外有无数种方式出现这种结果。

第二,一个强奸案,为何嫌疑人席某某已被羁押690余天,还没判决下来?

如果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应该用不了这么长时间。

但是如果证据不确凿,事实不清楚,那么一审判决的依据在哪里?

另外,此案在众多媒体监督之下肯定要办成铁案,但是为何提起上诉后又过了一年多才二审开庭?我个人倾向于二审会推翻一审的判决,但是如果在如此众多舆论监督下推翻一审判决肯定要经得起无数放大镜的检验,所以说二审在经过一年又三个月后才开庭审理。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到底是婚托骗彩礼?还是渣男提上裤不认账?欢迎大家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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