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律协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广东高院)获悉,广东高院自2025年3月起全面推行无纸化办案,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诉讼材料的高效传输、安全存储和智能应用,在提升审判效率同时,也为诉讼参与人提供更多便利。
据悉
律师执业便利举措的具体内容为
律师代理省法院管辖的民事、行政、执行、国家赔偿等案件,到广东高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交立案申请时,可直接提交刻录电子诉讼材料的光盘,无须再提交纸质材料,立案窗口将优先办理立案。律师也可以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向广东高院提交立案申请。提交网上立案申请时,请上传完整的诉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签字盖章的立案申请、身份证明、委托代理手续等的扫描件以及整套证据材料电子版等。网上立案材料上传完整且符合技术标准的,无需再邮寄纸质材料到广东高院。
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
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
广东高院诉讼服务中心已配备专人在现场辅助律师完成电子材料的生成以及提交;律师后续可通过“广东诉讼服务网”“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跟进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在线查阅电子卷宗。相关疑问,可直接拨打020-12368咨询。
从2015年“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最高法《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到2021年最高法、司法部《关于为律师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的意见》,同步上线应用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人民法院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做实为人民司法的脚步一直向前。
近年来,广东法院智慧诉讼服务跑出“加速度”,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人脸识别、5G等信息技术,充分运用新技术推动在线诉讼实现全面迭代升级。去年,广东高院全力推进案件卷宗电子化数字化,打造数字审判、数字执行、数字服务、数字管理、数字治理综合体系。通过一系列务实举措,服务律师依法高效便捷履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维护司法公正,离不开律师的参与和支持。希望广大律师在提交立案申请时,积极采用电子诉讼材料的形式和使用律师服务平台,以数字正义助推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
附件:
1.立案材料电子化技术标准指引
2.民事、行政案件立案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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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材料电子化技术标准指引
1.纸张大小与格式扫描件应为单面A4纸大小(210毫米x297 毫米),文字和内容需清晰完整,不得超出纸面范围。非纸面内容不得入画,两面A4纸面内容不得以缩拍形式合并为一面 A4 规格图片内容,确保扫描件内容与 A4 纸面一致。
2.扫描材料要求扫描分辨率为 300dpi(彩色模式),扫描件清晰可辨,无歪斜,无重复或空白页,方向应符合阅读习惯,文字和图像清晰度应与原件一致。
3.文件格式与命名扫描件一般要求为PDF 格式,也可接受JPG、JPEG、PNG等格式。对于音频或视频文件,需转换为通用格式,如MP4、WMV、AVI(视频)或MP3、WAV(音频)文件名需简明反映材料内容,不得使用纯数字编号。同一组证据材料的扫描件需与证据目录中的标题保持一致。
4.电子材料整理应按本公告附件中材料清单顺序排列同一组证据材料应连续扫描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5.其他注意事项:扫描件中不得包含无关内容或标记;若扫描文件过大,申请网上立案时可按照材料分类拆分成多个文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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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案件立案材料清单
1.再审申请书(个人落款处亲笔签名/单位盖章)
2.一审裁判文书
3.二审裁判文书
4.二审裁判文书生效证明
5.申请人身份证明
6.营业执照(盖单位公章)
7.组织机构代码证(盖单位公章)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盖单位公章)/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盖单位公章)
9.授权委托书(个人落款处亲笔签名/单位盖章)
10.公民代理人身份证明及相关部门证明函件(落款处证明/推荐单位盖章)/公司员工作为代理人需提交有效的劳动合同或有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盖单位公章)
11.律师事务所函(落款处盖章)
12.律师执业证
13.基层法律服务所函(落款处盖章)
1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15.申请人提交的支持申请再审事由的有关证据等其他材料一份。
供稿 | 会员部
编辑、排版 | 乐然
校对 |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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