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北京市消防条例》。

北京消防救援总队总工李云浩介绍,去年6月,总队出台《优化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理“六项措施”》。全面取消300平方米以下场所开业前消防审批,转为事中事后指导服务,帮扶企业合规经营,迄今为止,为1000余家小微企业减免开办手续,审批量较以往减少近50%;全程网办、压减时限,企业通过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提出申请、获取电子证照、办理进度全程可查看,对于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图纸等材料无需企业重复提交。

许可时限平均从13天压缩至7天,大幅减少企业等待时间、助力企业早日营业,实现“降成本、减负担、增收入”;提供“帮办”服务,受理后主动对接企业,提供事前上门技术指导服务,一次审批合格率由70%上升至85%以上;严格执法监督,对拟审批不予通过的一律进行提级复核,审慎出具不予许可意见。

同时,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行计划检查制度。事前,主动公开检查对象、事项、程序、合格标准,稳定市场合规预期。事中,全过程记录检查行为,推行“说理式”检查,边检查、边指导培训。事后,当场告知检查结果,检查不合格的,帮扶指导整改。严格扫码入企制度。将入企扫码作为开展行政检查的法定程序,对于首次消防检查未发现违法行为的,启动扫码阻断机制,年度内不再实施消防检查;对超出合理检查频次的,发出告警提示,及时调整检查安排。通过上述措施,从源头上避免了无因检查、随意检查和选择性执法等问题。

消防部门还大力推行消防非现场监管。按照“加强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三年行动计划”,通过数据汇聚分析,及时向社会单位发出预警提示,调度监管力量精准投放,提升监管靶向性。

目前,已经构建和常态化应用七类非现场监管场景:通过系统巡检企业防火自查情况10余万家次,对于未开展自主管理的加强重点监管;对消防控制室和自防自救力量值守实行远程抽查点名,对响应率超时的单位列为重点抽查事项;监测6000余家单位消防设施运行状态,实时发布预警提示。

在线监控单位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情况,督促单位规范开展设施管理;远程调取1.1万余家单位预案演练记录,指导完善预案;对日均近4000处动火点位进行报备监测;实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全面线上执业,通过电子围栏、人脸比对、标准植入,自动生成检测报告,保证“真到场、真检测、真报告”,提升技术服务质量。通过以上措施,更好地统筹首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使消防监管“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李云浩还介绍,北京制定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消防柔性执法工作规定》,明确单位自主报告整改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消防设施故障能够当场改正的免予处罚等“无过错不罚、轻微不罚、履责不罚、首违不罚、首查不罚、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7大类31项的柔性执法情形,填补消防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制度空白,通过“制度创新+标准重构+机制突破”三维联动,实现执法效能与市场活力的双提升,去年共减免罚款350余万元,惠及近千家企业。

修订后的《北京市消防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据李云浩介绍,下一步,将继续大力改革优化监管措施,释放更多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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