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诚信社会的建设,现将12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布,希望各被执行人认清形势,自觉履行义务,否则,本院将根据其违法情节给予罚款、拘留等处罚,对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将依法予以追究其形势责任。

失 信

1、(2025)晋1028执17号

被执行人:李振鹏

地址:吉县文城王家垣

申请执行标的:17684.4元

2、(2025)晋1028执21号

被执行人:刘杰

地址:吉县西关村

申请执行标的:20150元

3、(2025)晋1028执25号

被执行人:山西圣德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高升

地址:吉县吉昌镇祖师庙村

申请执行标的:325407.7元

4、(2025)晋1028执26号

被执行人:白俊龙

地址:吉县祖师庙

申请执行标的:19700元

5、(2025)晋1028执27号

被执行人:杨铧

地址:吉县文城乡南村

申请执行标的:7505元

6、(2025)晋1028执28号

被执行人:刘静

地址:临汾市平阳南街31号南楼东单元301

申请执行标的:62800元

7、(2025)晋1028执30号

被执行人:张创安

地址:吉县小府

申请执行标的:90160元

8、(2025)晋1028执31号

被执行人:牛福民

地址:吉县柏山寺乡耀角村

申请执行标的:56749元

9、(2025)晋1028执32号

被执行人:葛军荣

地址:吉县车城乡朱原头村

申请执行标的:12600元

10、(2025)晋1028执33号

被执行人:孙耀杰

地址:吉县柏山寺乡西头村89号

申请执行标的:17234元

11、(2025)晋1028执34号

被执行人:张中良

地址:吉县吉昌镇学背后

申请执行标的:19000元

12、(2025)晋1028执38号

被执行人:于彦军

地址:吉县吉昌镇圪针沟

申请执行标的:12487.8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