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8日, 2025 年 3 月 19 日,康晋电气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 股上市后适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成员至少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并设主席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担任。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其主要职责权限包括根据相关岗位薪酬水平制订薪酬计划或方案,检讨并批准管理层薪酬建议等 13 项事宜。提出的董事、监事的薪酬与考核计划或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计划或方案须报经董事会批准。

公司相关部门应配合准备决策所需文件或资料,委员会按公司考评标准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工作需要召开会议,会议召开前有通知期限安排,并遵循相应的议事规则。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应有记录并签名备案保存。如有委员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H 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