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会长期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民国也可以娶姨太太,而新中国建国后实行一夫一妻制,那么问题来了:
历史遗留下来的姨太太们该怎么处理?
她们自己是如何应对这一变故的?
她们最后都去哪了?
这一期就让笔者来回答这三个问题。
影视剧中的姨太太们
结局一:离婚成为自由身
封建社会女性地位较低,清王朝被推翻后,民国女性虽有所上升,但不平等的事实未能改变。
不仅如此,而且民国法律承认妾的地位,所以有钱有势的人都会娶几房姨太太。
其中最出名的当属“三不知”将军张宗昌了,他的其中一个“不知”就是姨太太不知有多少,其中可查的就超过50人。
这些姨太太大多并不是因为爱情嫁过来,而是迫于生计,或是被强娶,在旧社会,她们没有选择的权利,也没有法律来维护她们的权益。
但新中国成立后,颁布了《婚姻法》,实行一夫一妻制,保障女性的权利。
于是被强娶的姨太太们纷纷选择离婚,脱离苦海,成为自由身。
当年的她们
这里插一句题外话,其实《婚姻法》刚颁布时,许多男人都没当回事。
巧妙的插图
1950年11月20日,河南农民萧昌贵把老婆骗回老家,然后大摆宴席,公然纳妾。政府工作人员迅速赶到,叫停仪式,再次重申:“纳妾”违法。
同年,一个名叫李成才的湖北地主,因怀疑自己小妾张青莲偷情,将她活活打死,并扬言“这是我花钱买来的小妾,有什么关系”。当地公安局将其逮捕后经审判判处死刑,李成才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最终执行死刑。
几个典型案例被处理,男人们终于知道:以后真的不能再纳妾了!
结局二:继续留在原家庭
《婚姻法》的颁布规定以后不能纳妾,那是不是意味着姨太太必须和丈夫离婚呢?
实则不然,这么多年相处,适应了这样的生活,,多多少少有感情,而且除了强娶,也有自愿成为姨太太的。
封建社会包办婚姻,原配是父母之命,姨太太是两情相悦,这样的情况不在少数。
非要离婚,留下原配还是姨太太,这无疑会产生许多家庭矛盾,不利于社会和谐。
而且不少女性生活在大户人家,早已丧失了自主生活的能力,离开原家庭,怕是饭都吃不上。
所以新中国并不强迫姨太太们离开,而是给她们自主选择的权利,想离开的可以离开,想留下的也可以留下,丈夫不能阻拦。
生活和谐
最后来看看当年的姨太太老照片
民国姨太太(1)
民国姨太太(2)
民国姨太太(3)
民国姨太太(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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