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晚间,陕地商洛“7·19”高速公路桥梁垮塌灾害调查评估报告,在新闻联播披露。

2024年7月19日20时49分许,陕地商洛市柞水县境内丹宁高速柞水至山阳路段严坪村Ⅱ号大桥,因山洪暴发发生垮塌,造成25辆车辆坠河,62人死亡失踪,直接经济损失15751.41万元!

报告显示,造成灾害的直接客观原因是:连日暴雨和当日强降水,引发山洪和流域性洪水;洪水沿途冲刷携带包含大型树木在内的大量漂流物,在严坪村Ⅱ号大桥10号墩处产生壅塞;随水位上涨、漂流物持续堆积,加之桥梁系梁抬升、桥墩布置及局部汇流等影响,桥墩所受流水压力和漂流物推力不断增大,超过其极限承载能力,导致桥墩桩基折断倾倒、桥梁垮塌

调查评估组认为,造成灾害的人为原因是:勘察设计违法分包转包,违法违规施工,监理检测弄虚作假,建设运营管理不规范,交通运输监管不到位,涉河监督管理不严不细等。

经上级批准,相关职能部门依规、依纪、依法对灾害中涉及桥梁工程建设、运营管护失职失责问题的5个责任单位和43名公职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

这是近期公布的第3起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报告!

2024年11月29日,豫地鹰城冷藏货车较大窒息事故调查报告公布,2家企业及3位责任人,5家责任单位及13名公职人员被问责;

2025年1月22日,梅大高速茶阳路段“5·1”塌方灾害调查评估报告公布,4个责任单位和32名公职人员被严肃问责;

3月23日,昆明寻甸云南先锋化工有限公司“12·12”较大窒息事故调查报告公布,11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相关责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我们常说,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大于天;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但这些生产安全,着重关注的是生产现场的人员安全问题,像冷藏车载人事件即属此类。

但比生产安全更严重、更致命的,是在铁路、公路、桥梁、水库、矿山等重大基础设施和经济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某些环节某些岗位某些员工有意无意的疏于防范和监管,给项目建设埋下的重大安全隐患!

这些隐患一旦爆发,造成的灾害,常常是毁灭级的!像梅大高速塌方、柞水桥梁垮塌等重特大恶性事故,即属此类!

要彻底杜绝这类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除了建设单位资质审核、施工人员严格规范操作、监理单位严格监管、隐患排查和应急准备之外,个人觉得,所有参与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管护的所有责任人,对项目规范和建设责任必须心存敬畏,用心用情去工作,才是最最重要的一点!

针对柞水高速桥梁垮塌灾害暴露的主要问题,调查评估组总结了五个方面的主要教训:必须一以贯之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必须强化抓实安全工作的责任心,必须加强建设项目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必须加大建设工程领域违法分包转包治理力度,必须健全完善“一路多方”协同联动机制。

同时,提出了六个方面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务必从源头上提高公路防灾抗灾能力,强化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切实提升高速公路运营养护和隐患排查能力,着力提升涉河监督管理能力,健全完善防汛联动机制。

安全事故猛如虎,安全责任重如山!安全事故年年有,天灾人祸常相伴!但愿梅大高速塌方和柞水桥梁垮塌事故的警钟,能够在每一位责任者的心中,久久回响!

只有警钟长鸣,才能保持高度的警惕、警觉和警醒!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