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虎
明知一栋临时建筑未办权证,湖北宜昌女子吴兴红仍向该建筑的业主宜昌住邦建材有限公司(下称“住邦公司”)提出,要租赁这套建筑作为商铺。
吴兴红的丈夫,是宜昌市政府办公室三级调研员、副处级官员万小云。住邦公司负责人介绍,他们曾与万小云等见面,对方称,其有人脉可解决办证问题。
出于对本地官员的“敬畏”和“信任”,住邦公司将该套未办理权证的建筑,以远低于市价的价格租给了吴兴红。吴兴红搞了一番装修后,把住邦公司告了,称该房屋“没有手续,无法正常经营”,要求退租并索赔1661余万元。
吴兴红租赁的涉案建筑,楼顶至今悬挂其公司招牌。刘虎 摄
最终,法院判决住邦公司赔偿吴兴红416余万元。诉讼期间,住邦公司因资产被法院冻结等原因,陷入经营困局,损失惨重;公司原负责人亦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当地司法机关的刑事打击。
“我们后来才意识到,他们根本不是奔着正常做生意来的。”住邦公司负责人说,吴兴红与她的官员丈夫万小云,明知涉案建筑的情况仍执意要租,随后提起天价索赔,“他们利用官员的身份和影响力干预司法,给我们挖了一个大坑。”
01
官员之妻租赁无证建筑,双方签下免责条款
现年63岁的汤元挺,是浙江温州一位民营企业家。
澎湃新闻2022年9月发布的一篇报道,如此介绍汤元挺:1986年从温州苍南金乡来到龙港办印刷厂,在艰难打拼中实现财富自由,1999年怀揣一千多万去上海闯天下;10多年后回龙港继续办厂,反哺家乡,希望有生之年能为当地的共富再添一把力。
这位被主流媒体树立为“创业者典型”的企业家,在2025年2月收到了人生唯一一份刑事《传唤证》。传唤他的,是一千多公里外的湖北宜昌市公安局西陵区分局。
温州企业家被千里传唤,与宜昌一名副处级官员万小云及其配偶吴兴红有关。
根据汤元挺介绍,1998年他在上海创业期间,响应上海市对口支援三峡坝区建设,在宜昌援助成立了多家企业,其中的“易中建材市场”由住邦公司负责运营,在宜昌市政府、西陵区政府的支持下逐步发展为鄂西北领先的建材家居市场。
住邦公司负责人介绍,2011年因业务需要,该公司在易中建材市场修建了一栋自编号“H栋”的临时建筑,“就H栋的审批手续,公司虽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了申请,但因消防工程未整改到位而搁置,这也为后续一系列事件埋下伏笔。”
2014年,宜昌女子吴兴红向住邦公司提出,要租赁已经闲置数年的H栋临时建筑作为经营场所,“我们明确告知她,H栋建筑的消防手续未落实,不具备办理权证的条件,并且市场里还有其他大量闲置的场地,但她坚持就要承租这一栋楼。”
住邦公司负责人还介绍,吴兴红在与他们交流时,时常提及其丈夫万小云(时任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现任宜昌市政府办公室三级调研员)人脉很广,可以“搞定消防手续、办证问题”。
五峰县人武部。刘虎摄
出于对地方官员的“敬畏”,以及相信“他们有能力解决手续问题”,原负责人李辉辉便代表住邦公司于2014年9月5日与吴兴红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该合同经过公司法务、某汪姓退休院长“审核”。
笔者获取的该份合同内容显示,租期自2014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9日,租赁面积为2250平方米,租金为26万/年(含8万元/年的物业费)。
租赁合同已然明确,涉案建筑物权证未到位。受访者供图
该份合同第九条还明确约定:因历史原因,甲方相关权证尚未到位,此事于签订本合同时,已向乙方说明,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以甲方未办理相关权证而主张甲方违约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责任。
02
“领导推荐”的消防公司,121万元打了水漂
“明知是无证建筑,还执意租赁、签下合同。这只是万小云、吴兴红夫妇给我们公司挖坑的第一步。”住邦公司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向笔者介绍,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2014年9月,住邦公司原负责人李辉辉称,“领导推荐”了湖北警笛消防保安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下称“警笛宜昌公司”),并保证能够“通过消防验收”。
随后,李辉辉代表住邦公司与警笛宜昌公司签订了《消防整改施工承包合同》,以150万元的价格,将H栋的消防整改工程承包给了“领导推荐”的这家公司。
该份合同约定,消防验收、取得消防验收许可证的工作,由警笛宜昌公司全权负责。
这名“领导”究系何人?住邦公司负责人称,该人便是租户吴兴红的丈夫,时任五峰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的万小云。
“150万元的工程款,已经远超正常的市场价格。但为了通过消防验收,也为了给‘领导’一个面子,我们只得无奈答应了。”住邦公司负责人说。
签订承包合同后,住邦公司即向警笛宜昌公司先期支付了106万元,余下尾款待完成消防验收后再付清。但是,警笛宜昌公司迟迟不能组织消防验收。
“他们不仅没办法组织验收,还于2016年2月5日带人将我们市场出入口堵住,来索要所谓的‘尾款’,严重影响了市场正常运营。”住邦公司负责人介绍,为尽快恢复运营,及考虑到警笛宜昌公司与万小云的“特殊关系”,他们被迫支付了15万元“尾款”。
住邦公司以150万元聘请了“领导推荐”的消防公司。受访者供图
也就是说,“领导推荐”的这家消防公司,先后以“消防整改施工”之名,从住邦公司拿走了121万元,但并未完成消防验收,“121万元,直接打水漂了。”
住邦公司负责人说,这121万元,有多少是进了那位“领导”的口袋,不得而知;显而易见的事实是,他们给了“领导”面子,花了高价,但事情没办成。
03
无视“免责条款”,官员之妻起诉索赔1661万
无法完成消防验收,H栋建筑也就无法办理权证。
随后,吴兴红无视《租赁合同》中“不得以未办理相关权证而主张甲方违约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责任”的免责条款,向宜昌市西陵区法院提起了诉讼。
吴兴红在诉状中称,住邦公司交付房屋后,她即进驻并进行装修;但住邦公司故意隐瞒了涉案房屋没有取得权证的“重要事实”,导致她无法正常经营。
住邦公司负责人对此感到啼笑皆非,“签订合同时她就知道房屋无证情况,合同里也明确载明了;我们提出市场里有其他闲置房屋,她却坚持要租无证的这套。”
吴兴红要求法院判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返还房租、保证金等36.5万元,并向住邦公司提出“装修费”“员工工资”“贷款利息”等1661万余元的索赔金额。
经吴兴红装修过后的涉案建筑。刘虎摄
针对吴兴红的索赔诉求,住邦公司指出,根据租赁合同,装修事先要提出方案,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但吴兴红在装修前并未经过装修人同意,其擅自装修,事后却要求赔偿装修损失,于法无据。
租赁合同第六条约定: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吴兴红)如需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住邦公司)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及效果图,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住邦公司的代理律师介绍,最高法《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第十三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对于双方的争议,2018年12月12日,宜昌市西陵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称,因H栋建筑未取得权证,双方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住邦公司办公地也在建材家居市场内,吴兴红装修时,住邦公司并未阻拦,经办法官程丹认为住邦公司是“同意装修”。
宜昌市西陵区法院。刘虎摄
西陵区法院经办法官程丹称,吴兴红不存在过错,判决住邦公司赔偿装修损失520余万元。
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2019年12月,西陵区法院作出重审判决,不再认定“吴兴红无过错”,而是指出,租赁合同已明确H栋建筑的产权属性等,吴兴红对合同的履行状态及结果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本院酌定吴兴红承担20%的责任。”
西陵区法院重审时,酌定吴兴红承担20%责任。受访者供图
住邦公司被判令赔偿吴兴红装修损失416余万元。双方再度上诉后,宜昌中院二审维持了这一判决结果。
04
“挖坑式索赔”关键一步:损失严重高估
在住邦公司看来,从吴兴红执意要租一套无证建筑开始,到其官员丈夫万小云“推荐”高价消防公司,再到提起天价索赔诉讼,这就是一场早有预谋的“挖坑式索赔”。
住邦公司负责人说,吴兴红夫妇要想获得远超其“损失”的赔偿,就要将“损失”评估得高高的,而这正是这场“挖坑式索赔”的关键所在。
笔者获取的案件资料显示,2017年7月12日,住邦公司向西陵区法院申请对涉案租赁房屋装饰、装修中的添附加物价值进行重新鉴定。法院委托了湖北德恒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下称“德恒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评估报告显示,吴兴红相关装修被评估为541余万元。
“尽管我们认为,他们从签合同开始就是故意挖坑给我们跳,但作为远道而来的浙商,想着息事宁人,我们也做了‘赔偿损失‘的准备。”住邦公司负责人说,但未曾料到,吴兴红夫妇“胃口那么大”。
宜昌市中级法院。刘虎摄
对德恒评估公司被“选定”进行评估、及541余万元的评估价格,住邦公司不予认可。
住邦公司负责人介绍,德恒评估公司的“选定”,是被法院秘密确定的,评估过程亦是秘密进行的,自始至终,住邦公司不知情、未参与;同时,541余万元的评估结果也缺乏相应依据,大部分系评估人员的主观判断,根本没有说服性。
住邦公司代理律师则明确指出,根据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第3条的规定,鉴定机构应在鉴定人名册中随机产生,而德恒评估公司根本不在该名册中,无权进行鉴定。
相关裁判文书详细记录了德恒评估公司被“选定”的过程:住邦公司申请重新鉴定后,西陵区法院先后委托了三家鉴定机构,但均被退回,而双方对再行选定鉴定机构未协商达成一致,致鉴定无法进行;法院遂从湖北省高院公告的评估机构名册中,选定了德恒评估公司。
“几家鉴定机构莫名退回鉴定,最终由法院选了一家无权鉴定的机构。”住邦公司负责人认为,所谓的依法“选定”鉴定机构,幕后极有可能是法院某些法官与官员夫妇相互勾结,故意严重高估“损失”而从中渔利。
2021年1月16日,住邦公司委托了浙江温州的瑞安市安阳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安阳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评估的价值为136余万元。
住邦公司委托的评估公司,对涉案物的评估价值为136余万元。受访者供图
湖北的评估公司与浙江的评估公司,得出了两个金额差距甚大的评估结果。但这并未改变结果,住邦公司仍被要求“赔偿吴兴红416万元损失”。
05
副处级官员被举报“非法牟利、干预司法”
“吴兴红主张自己一千多万元的装修等损失,为何却提供不出相应的装修费用正规发票?”住邦公司负责人疑惑。
住邦公司的律师也纳闷:吴兴红大可提供发票、支付凭证等,轻松主张“损失”,为何舍近求远“搞评估”?
住邦公司负责人介绍,这场由副处级官员万小云夫妇主导的“挖坑式索赔”案中,存在责任厘定不清、评估公司无鉴定资格等一系列问题,地方法院则明显偏袒官员夫妇,他们无法服气。
为此,住邦公司向宜昌市检察院申请抗诉。笔者获取的案件资料显示,2021年7月,宜昌市检察院经审查后注意到了案中问题,决定提请抗诉,结果又“不知为何”被湖北省检察院叫停抗诉。
宜昌市检察院曾决定抗诉,又被湖北省检察院叫停。受访者供图
无奈之下,住邦公司向相关机构递交了举报材料,详细陈述了事件经过,并举报现任宜昌市政府办公室三级调研员的万小云“利用职务影响力获取巨额利益,干预司法,敲诈勒索破坏营商环境”。
在举报材料中,住邦公司指出,在150万元委托警笛宜昌公司进行消防整改施工之事中,万小云利用其领导职务影响力,为警笛宜昌公司以不合理高价招揽业务,涉嫌滥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
住邦公司还指出,西陵区法院有法官讲述,万小云利用职务影响力,通过某朱姓领导与相关案件审判长打招呼,严重干预了司法审判。
举报信递交数月后,2025年2月25日,住邦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汤元挺收到了宜昌市公安局西陵区分局的《传唤证》,称汤元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卸任住邦公司法定代表人多年的汤元挺,收到了宜昌警方的刑事传唤证。受访者供图
此事令汤元挺大跌眼镜,“万小云夫妇不仅操作成功了‘挖坑式索赔’,竟还能动用刑事手段打击合法经商的企业家。”工商资料显示,汤元挺早于2017年便卸任了住邦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邦公司负责人表示,作为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宜昌市,出现了党政干部及亲属“坑害”外地企业家的奇案,如此营商环境,如何能令投资者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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