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街道办强拆鱼塘被判赔380万元称可法拍抵债,官方通报已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仅仅达成一致就完了吗?涉事人员的严厉追责不能含糊!
招商时哄着,强拆时横着,判决后赖着…这不仅恶劣恐怕还涉嫌刑事犯罪!法院已认定街道办没有强拆执法权应由环保部门执法,街道办明知没有职权却滥用强拆笔者认为主观层面构成犯罪故意;客观层面造成养殖户重大财产损失,从主客观层面分析符合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应该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另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恐还涉及拒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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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正兰说当初庭审时大路街道办说有一笔3万多元的卖鱼款存放在他们那里,可随时领取,“然而后来当我们找他们领取那本属于我们的鱼款时,却发现那笔钱不见了。”这笔钱去哪儿了也必须有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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