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及资金兑现工作的函》及相关文件的规定,为做好门头沟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维护移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定登记范围

(一)农业户籍水库移民

2006年6月30日前,因修建大中型水库占地搬迁的具有我区农业户籍的移民及其后代。认定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

(二)非农业户籍水库移民

2006年6月30日前,因修建大中型水库占地搬迁的,2012年12月31日前已获得我区非农业户籍且无固定工作的移民及其后代。认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无固定工作(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

不能登记为补贴人员的非农业户籍移民:

(1)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和离退休人员;

(2)在核定年度内,已由各类性质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的人员;

(3)已享受国家600元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补贴的在校大中专学生;

(4)2013年1月1日以后因出生、婚姻关系变化、外省市迁入、考入大中专院校转非、农转非等原因增加的人员;

(5)正在服刑的人员;

(6)已领取社会养老金人员。

二、登记所需材料

(一)农业户籍移民

1.2024年度已登记的农业户籍移民需持移民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2.新登记的农业户籍移民除需持移民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在校证明等材料。

(二)非农业户籍移民

(1)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2)结婚证;(3)出生证明;(4)在校证明;(5)申请补贴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及声明书(登记现场填写)。其中(2)(3)(4)项如不涉及则无需提供。

三、登记时间及地点

(一)登记时间

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25日工作日(周六日及国家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2:00-5:30。

(二)登记地点

门头沟区农林大厦(石龙北路33号主楼八层807会议室)。

四、咨询电话

69852453(工作日)

来源:北京门头沟、门头沟水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