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在宋代高宗绍兴年间,地点位于温州府乐清县,陈可常,原名陈义,字可常,年方二十四岁,生得眉目清秀,聪明伶俐,无书不读,无史不通。绍兴年间,他连续三次参加科举考试,却都未能中举。这三次的失败,对陈可常来说无疑是沉重的打击。

在第三次科举落榜后,陈可常心灰意冷,万念俱灰。他回想起母亲曾告诉他,他出生时母亲梦见一尊金身罗汉投怀,本以为这是吉祥之兆,没想到如今却科举不第,前途渺茫。在绝望之中,他来到临安府众安桥命铺,请算命先生为自己算命。然而,算命先生的言语更加坚定了他的绝望,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已经没有了希望。

在绝望之际,陈可常决定放弃世俗的功名利禄,投身佛门,寻求内心的宁静与解脱。他来到灵隐寺,投奔印铁牛长老出家,做了行者。印长老博通经典,座下有十个侍者,号称“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皆能作诗。陈可常在长老座下做了第二位侍者,开始了他的佛门生活。

灵隐寺的日子里,陈可常专心修行,博览群书,精进不已。他的才华和学识得到了印长老和其他僧人的认可。然而,命运似乎并不打算让他就这样平静地度过余生。

绍兴十一年间,高宗皇帝母舅吴七郡王,时遇五月初四日,府中裹粽子。准次日,郡王带着一众随从来到灵隐寺请斋僧祈福。在寺中,郡王看到了廊下壁上的一首诗,诗中充满了自叹和怨望之意。郡王询问长老这是谁所作。长老告知郡王,这是寺中侍者陈可常所作。郡王听罢,对陈可常的才华产生了兴趣,便命他以粽子为题作诗。陈可常不负所望,当场作出一首好诗,赢得了郡王的赞赏。郡王见陈可常言语清亮,人才出众,便有意抬举他。当日就差押番去临安府僧录司讨一道度牒,将陈可常剃度为僧,并赐他法号可常,作为郡王府内门僧。从此,陈可常的身份和地位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在郡王府中,陈可常与新荷姐有了交集。新荷姐是郡王府中的一名歌女,她聪明伶俐,擅长歌唱。每当郡王命陈可常作诗时,新荷姐便会负责将这些诗词唱出来。在这个过程中,两人逐渐熟悉。

在郡王府的日子里,陈可常受到了郡王和夫人的赏识和厚待。他常常陪伴郡王和夫人左右,为他们吟诗作词,赢得了他们的欢心。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场误会悄然降临。次年端午节前夕,郡王因大雨如倾而未能前往灵隐寺斋僧。他吩咐院公去灵隐寺分散众僧斋供,并教同陈可常到府中来看看。然而,陈可常却因心病发作而无法前往。他托院公带给郡王一首《菩萨蛮》词,表达了自己的无奈和思念之情。

郡王看到这首词后,误以为陈可常与府中侍女新荷有染,心生怒火。他命人将陈可常和新荷捉拿归案,严加拷问。在严刑拷打之下,两人不得不承认“罪行”。郡王本要打杀陈可常,但念及他满腹文章,不忍下手,只将他监在狱中。而新荷也被杖责并打发回父母家,同时被追还原钱一千贯还郡王府。

在陈可常被关入狱中后,印长老深知他是冤枉的,便入城去传法寺央求住持槁大惠长老同到府中为陈可常讨饶。然而,郡王却不肯认错,坚持认为陈可常有罪。在郡王的坚持下,陈可常和新荷被量轻打断后发落。

实际上,这场风波完全是由新荷与郡王府内的管家钱原通奸所引发的。钱原在得知新荷怀孕后,怕事情败露,便唆使她诬告与陈可常有奸情。而郡王在愤怒之下,并未仔细审问,便轻易相信了新荷的诬告。

然而,真相终有大白的一天。新荷在回到父母家后,向父母坦白了与钱原的奸情以及诬告陈可常的事实。新荷的父母为了女儿的清白和家庭的荣誉,决定前往郡王府告发钱原。在郡王府门前,他们遭到了钱原的辱骂和驱赶。但新荷并未放弃,她亲自向郡王陈述了原委。

郡王在得知真相后,大为震怒。他命人将钱原捉拿归案,严加拷问。钱原在铁证面前,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罪行。郡王最终将钱原杖责一百,发配充军;同时免去了新荷的一千贯身价钱,并将她打发回父母家。

陈可常作《辞世颂》以表其心境,随后在端午节前夕于草舍中静坐修行,竟突然仙化而去。郡王闻讯后,深感痛惜,亲自前往灵隐寺为陈可常烧纸祭拜。在火光中,仿佛有陈可常的身影若隐若现,他已成仙而去,留给世人无限的感慨与遐想。郡王与众人共同缅怀这位才华横溢却命运多舛的高僧,陈可常的仙化不仅是对他生前冤屈的最好昭雪,也让他得以超脱尘世,步入仙途。

人生在世,名利皆为浮云,唯有内心的宁静与超脱方为真谛。陈可常才华横溢却科举不第,历经磨难后投身佛门,最终因误会而身陷囹圄。然而,他并未因此沉沦,反而在修行中悟得真谛,最终仙化而去。这一故事告诉我们,追求名利往往使人迷失自我,而内心的平和与超脱才是人生真正的归宿。无论外界如何纷扰,只要坚守本心,超脱世俗,便能达到一种超脱物外的境界,实现真正的解脱与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