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订婚强奸案”众说纷纭,有说一审犯下重大错误的,有说男方想生米煮熟饭赖掉房子的,有说女方原本打算趁机索要更多彩礼的。

各执一词,还各自有理,这可能又会是一起像“扶不扶”那样,无论最终审判结果如何,都会引起割裂的一个典型,因为这事从一开始,或许就是个错误。

有些朋友不了解案件,这里简单陈述一下。

2023年1月30日,男女双方通过山西大同某婚介所相识,后发展为恋爱关系。期间两人及双方家庭,口头达成18.8万彩礼约定。

2023年5月1日,双方举行订婚宴,签了《订婚彩礼协议》,男方随后向女方支付10万元彩礼及一枚7.2克的金戒指,男方同时承诺结婚一年后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

订婚宴第二次晚,女方报警声称遭到男方强奸。5日县公安局对男方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庭审阶段,案件出现了惊人争议:男方称并未与女方发生实质性性行为,而司法鉴定结果也证实男方没有说谎:女方处女膜完整,且未检测出精斑。

鉴定结果似乎证明了男方“清白”:毕竟性行为,哪怕只是“蹭蹭不进去”,也肯定会留下些男方“证据”。如今啥也没有,女方这是栽赃陷害?对女方的猜疑便是由此而来。网上那些为男方喊冤的声音,也都以此为依据。

众人不解,女方为何要诬告?两人在电梯里还像热恋情侣那样亲密搂抱,上了楼进了屋发就变成了强奸?

一审法院判强奸成立,依据是:监控拍到女方逃跑呼救,被男方拖拽回来,并且房间内有争执、窗帘燃烧的痕迹。法院由此认定:男方存在违背女方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的强奸行为。

事情经过大致如此,网络上还有很多细节、疑点、以及各种猜测和质疑,但是无法确认信息源是否来自公安机关或法院,无从判断真伪,因此这里不再多说。

因为今天想跟大家聊的不是这个案件本身,而是这个案件背后,更深层婚姻观念冲突根源。

先说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我理解相亲存在的价值和必要性,但对这种目的性极强的婚姻“入口”,非常不喜欢,甚至有些抵触。一方面是个人有过经验,体验不怎么好;

年轻时在大城市打拼,注册过当时很火的“世纪佳缘”。在上面跟一个女孩聊了一个多月后,相约线下见面。

时间地点都是她定的,结果来了个无论身材、外貌完全不一样的女孩,穿的那叫一个奔放。坐下就直接问你喝点啥,没等我说话,人家就自顾自点了果盘、小吃、酒水。我接过菜单一瞧,酒1688,果盘468……

我意识到这是遇见“托”了,这是借着相亲名义,准备把我当冤大头宰呀。咱能当这傻子吗?站起来我就往门口走,不出意外地被门内俩小伙子拦住,一看这情形我立马就报了警。

除了在线网站,传统相亲咱也有经验。过年回老家在父母逼迫下,跟着媒人见了俩姑娘,对方家人问的问题几乎都跟钱有关:买房了没、开的啥车、做什么工作,一个月多少钱......

那种感觉很不好,坐在那里接受人家对我“购买力”的审查;还小心翼翼的试探——我能不能给人家带来“长期收益”,我的“资产”能不能跟他们发生“绑定”。

估计很多有过这类经历的男性朋友,会有同感。

所以,相亲这种由来已久的婚姻“入口”,如今受到社会风气影响,愈发功利、物质。

在《上下五千年》中提到过,相亲夏商周时期就有了。但那时由家长主导、媒婆传递消息,当事人没啥自主权,尤其是女方,只能躲在闺房偷看男方相貌。不过当时也可以通过节日集会、劳作等形式自由选择。

西周,婚姻制度被礼制化,形成了六礼,其中就包括延续至今的彩礼。

看来,相亲从古至今,都是为了解决男女适龄,却不能嫁娶问题而存在。只不过在封建思想中,女性嫁人后就成为男方家庭一员劳力,为了弥补女方家庭劳动力减少,男方家庭通过彩礼的形式予以“补偿”。

到了宋代,相亲形式逐渐明确。据《梦梁录》记载,男女双方家长会在园圃或湖舫见面,男方如果满意,就以“插钗”定亲,不满意就送彩缎“压惊”。女性这个时期可以更加开放的“暗中”观察男方,但最终决定权仍在父母手中。

清末民初、包括解放后的六七十年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依旧是很多地方男女婚姻的主要“入口”。

相亲并不是中国特色,它有着国际范一面。欧美国家也存在媒婆,形式同样跟着时代发展演变着。

美国婚介,这些年跟咱们这边一样,也出现了针对高收入人群的专属服务,这类机构以高收费、高成功率和深度介入为特点,服务对象多为医生、律师、企业家等精英阶层。

专属婚介师会陪同客户,参与到午餐、聚会甚至假期之中,来确保双方的匹配度。服务费用很高,一般3万美元起步,但成功率可达85%-90%。

欧洲那边也有和咱们一样的相亲交友网站,比如eHarmony网站,通过基于心理学150道测试题目来进行用户匹配,利用现代科技和算法打开婚姻“入口”。当然他们那边也有类似于“陌陌”这一类适合年轻人的交友软件。

为了让男女实现匹配,促成婚姻,各种形式“相亲”都有客观存在的理由和必要,只是咱们这边出现了特殊。

有过相亲经验男性女性朋友可以回想一下。

男性朋友:女方家人或女方,见面了解你情况时,最关注你哪方面的能力?

女性朋友:对于男方和男方家庭,你更看重的是经济能力,还是家庭教育程度、和睦程度呢。

想完这两个问题,咱们再来说说矛盾的地方。

相亲目的是为了结婚,但是过程却像是一方携资入市,一方待价而出,这期间少不了互相试探、彼此揣测、言语交锋、拐弯抹角、各怀鬼胎。

这像啥呢?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

地摊上砍价买水果,买方各种挑毛病希望价格便宜点;卖方自卖自夸声称“甜过初恋”;买方怕多花钱,更怕买到外表光鲜的烂水果,卖方质疑买家的能力和诚意。成交后,买方吃着水果,却总觉得“没有初恋那么甜”,卖方觉得少赚了钱,这生意做的不划算。

当相亲变成“讨价还价”式的勾心斗角,其实不成功才是皆大欢喜,因为这样情况下的成功,已经给婚姻埋下了“雷”。

这些年,借着相亲结婚名义,进行彩礼诈骗的案件也是时常发生,根源就在于相亲时,女方提出彩礼要求合情合理,男方往往看不到女方的真实动机。

相亲变成这般模样,除了彩礼有关,也跟咱们文化中长期以来形成和残留的一些意识有关。比如: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在家从父出嫁从夫、生米煮成熟饭女性不得不妥协等。这些古老思想至今仍影响着许多人。

如今结婚以后,女方可以随时回娘家看望,娘家需要时女婿帮忙已是理所应当,这都与古代大不相同。可即便如此,不少人意识里还是会觉得:女孩谈男朋友,或发生性关系,是一种吃亏,索要彩礼补偿也有这方面因素存在。

于是便有了因为彩礼而产生的“博弈”,只是很多人都忽视了:在这种博弈之下达成的婚姻,怎么可能不貌合神离!

当然了,这不是女方过错,而是传统习俗随时代变化,在当今思想进步、女性独立、婚恋观改变等多重因素冲击下形成的特殊性。

其实很多适婚年龄的女孩,对彩礼是抵触的,但架不住老一辈的耳提面命,使得原本的自由恋爱被强行注入“杂质”。

说到这差不多该结束了,解决方法?谁也没这个能力,一篇文章就解决这个难题。因此就简单总结一下吧:

婚姻离不开物质基础,但婚姻尚未达成时,就为了钱财开始明争暗斗。

几番战罢,不论谁胜谁负,或者打成平手,身后战场还残留硝烟,精神还停留在互相算计之中,这婚是否还有结的必要?

这般强扭在一起瓜藤,能否结出“甜如初恋”的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