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省药监局以行政执法监督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打造“法治药监”的关键举措,健全制度体系,夯实全程监督,完善激励机制,为依法行政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推动全省药监系统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
健全制度体系
夯实法治药监基础
动态调整权责清单 定期清理文件
动态调整药品监管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明确权力边界和职责范围;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权力运行流程,实行流程再造和标准化管理;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强对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防止权力滥用。定期开展文件“废改立”,动态清理与上位法、国家药监局工作要求不一致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2024年,四川省药监局对现行的21个规范性文件、8个政策性文件逐一开展合法合规性审查,清理废止2个规范性文件,修订或废止6个政策性文件。
严格落实三项制度 明确监管风险责任
四川省药监局建立重大决策、重大执法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双审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制修订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均广泛征求意见,举行专家论证会,开展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以及与宏观政策、为基层减负政策一致性评价。各业务处、检查分局根据企业和产品风险等级,认领监管对象,分别承担日常监管和稽查执法任务,避免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现象。
完善监管执法体系 数字赋能监督检查
四川省药监局总结分析近五年行政执法成果得失,形成了涵盖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刑衔接等各环节的完整制度,持续完善“3层级+5片区”新监管格局和“检查稽查合一、行政技术协同”的新监管体系。组织编写基层监管所实用监管手册,开发菜单式监督检查信息系统,条款式指导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合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二
监督服务并举
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严格法制审核 统一执法尺度
四川省药监局政策法规部门寓监督于服务,主动关口前移,将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涉企检查年度计划、重大行政处罚等事项纳入法制审核范畴,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各业务处、检查分局查办的重大疑难案件和罚没款5万元以上案件,都要先征求分管局领导、相关业务处、直属单位意见,必要时召开重大疑难案件专题研究会,达成共识后再进行法制审核。去年,四川省药监局召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会议9次,审议重大案件38件,无一件引发复议诉讼。
优化案卷评查 抓好以评促改
四川省药监局每年开展药械化行政处罚案件集中评查,建立交叉评查机制,实现全覆盖评查、全方位研判、全景式培训、全流程监督“四个常态化”,对存在问题的案卷限期整改,在全省稽查执法培训班上解析典型问题,推动以评促改。去年四季度,对近五年办理的426件普通程序案件开展“回头看”,组织办案人员自查自纠,由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组成评查组,采取“随机抽查+交叉复审”等方式,发现5大类近百个问题,督促指导办案单位举一反三,限期整改,形成执法监督闭环。
畅通沟通渠道 强化服务指导
动态收集全省药品监管执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充分发挥外部专家、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三支队伍的作用,研究解决法律法规适用、假劣药品检验认定中的“疑难杂症”。针对个别市、县在涉刑事案件产品检验认定与司法机关发生重大分歧、案件久拖不决的问题,我们联合省级司法机关召集一线办案人员专题研究,提出解决路径,打通了一批跨省“黑窝点”大案行刑衔接通道。在查办省内两起持证中药制剂生产企业非法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案中,法制部门提前介入,参与案情分析研究,为司法机关案件定性适时提供专业法律支撑。聚焦医疗机构在用设备的监管执法、中药饮片抽检不合格的定性、“黑窝点”产品检验认定等疑难问题,举办4期法治沙龙,为一线监管执法人员释疑解惑,提供统一的执法“指南”。
三
完善激励机制
提升执法监督质效
健全执法人员考核评价机制
鼓励局直属机关全体干部“学两查(检查、稽查)、考两证(执法证、检查员证)”,将执法人员的工作业绩、执法水平、廉洁自律等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建立检查执法回访制度,考核评价结果与干部的升迁任用挂钩。
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队伍
四川省药监局鼓励干部学法用法考法,局机关先后有18名干部自学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5名干部注册成为公职律师,成为省局依法行政的中坚力量。2024年,局长办公会议会前学法10次,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轮流宣讲药械化法律法规。
充分发挥正向激励作用
2024年,四川省药监局集中抽查药械化行政处罚案卷110卷,对评选出的12件优秀案卷和15件典型案例的办案单位及办案人员给予通报表扬,同时,对2024年度依法合规办理投诉举报、案件查办成效突出的10个市(州)市场监管局给予通报表扬,努力营造争当药监卫士、争做办案能手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四川省药监局将继续深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不断探索创新,为实现高水平药品安全、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来源: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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