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6日凌晨,在西和高速公路湟源方向通海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到报警的青海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立即出警前往事故地点。

张刚 青海高速交警二大队 民警:报案人称事故现场三辆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三车受损严重并且导致隧道被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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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到事故现场的高速交警立即对该起交通事故进行了处置,并安排民警在隧道进口进行交通管制。通过现场视频可以看到,三辆事故车受损严重,所幸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就在高速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的时候,其中一事故车辆上的当事人向高速交警进行了举报。

张刚 青海高速交警二大队 民警:其中一辆事故车上的当事人反映,肇事车辆的驾驶人在我们到来之前一直在现场,并且可以闻到有酒味,看见我们交警来了以后就不见了。

根据当事人反映的这一情况,高速交警立即在隧道内寻找肇事车辆的驾驶人,最终在其他事故车辆上相关人员的配合下,民警在隧道内的联络通道内找到了肇事驾驶人。

通过对事故现场的勘查和对驾驶人的询问,这起交通事故的整个发生过程逐渐被高速交警调查清楚。

张刚 青海高速交警二大队 民警:通过询问现场被撞两车驾驶人叙述,事故发生时两车都在隧道内正常行驶,突然被后方的车辆撞击,导致车辆失控。而我们在现场勘查的时候肇事车辆在事故现场没有留下刹车痕迹。

经过高速交警一个小时的快速处置,事故现场恢复了车辆通行。随后民警将肇事驾驶人带回高速交警二大队进行酒精检测。在随后的调查中,肇事司机王某某对事故发生的经过进行了详细交代。

张刚 青海高速交警二大队 民警:事驾驶人王某某叙述,当天在花之林海湖店与朋友一起喝酒,结束后就驾车沿凤凰山快速路驶入西和高速公路准备前往湟源方向,在驾车过程中由于酒精作用加之时间太晚,在驾驶过程中睡着导致与前方两车发生碰撞。

所幸该起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只是造成了车辆损失。通过对王某某的血液检测,最终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0.1毫克。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王某某供认不讳。

张刚 青海高速交警二大队 民警:2025年3月21日,青海省交警总队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依法对王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违法行为已送城西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由于王某某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上路发生的交通事故,根据相关规定,保险公司不予赔偿。面对将近30万元的巨额赔偿,王某某只能自行承担。

编辑|小杰

审核|朵朵

终审|老梁

来 源| 百姓1时间 qhb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