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房子的产权年限并不是你拿到房子的那个时候算起。

而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之日,开始计算。

现实中,很多人2004年买房,但实际开发商拿地时间却是1992年。

这种情况特别常见

而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原因无非一点:开发商囤地,以实现更高利润。

眼下更重要的问题是,如果70年产权到期,到那个时候房子会不会收回?

这一期咱们就来了解一下关于这个问题,以及国家对此做出的具体解答。

01.

70年到期,房子归谁?

很多人觉得,房产证上写着70年产权,就意味着以后房子到期,国家会收回。

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现行的规定,如果房产到期,土地使用权是否能够继续,取决于政府部门的审批和规定,而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一步延续的。

换句话来说,房子到期以后,房子依旧归业主所有。

但是续期过程会产生一定的费用,这个费用是需要业主承担的。

有行内人士预计,续期费用应该不会超过五位数!不会让业主负担太重。假设按照15.6元/㎡续费,100平米的房子也就是1000多块钱,业主就可以实现房产永久使用。

02.

房产证写名注意事项

为了体现夫妻共有财产,很多人买房都倾向于写两个人的名字。

有专家指出,买房最好不要写两个人的名字在房产证上,因为后续麻烦多。

1、房产证写两个人的名字,手续更繁琐

如果想办贷款,就必须提供夫妻双方的证明,比如身份证,银行流水,户口本等等。

而且很多手续还必须两个人亲自到场签字,缺一个流程都办不了,反而会浪费更多时间。

尤其是对于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人来说,如果买第一套房,两个人的名字都写上,就等于用了两个人的公积金。以后再想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那就难了

2、以后房产转售麻烦

如果将来赚钱,想要重新置换一套房子,出售房产时,如果房子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就必须双方同时出面签字办理手续,缺一不可,徒增了手续办理麻烦。

3、引发继承问题

如果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继承问题相对来说更简单。

但如果写两个人的名字,就会涉及到两个家庭和多个继承人。

根据现行的民法典新规,第一顺位继承人除了子女以外,还有配偶和父母,都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

比如小王买房以后,房产证写的自己和妻子的名字,小王的直系亲属有:父亲老王、媳妇小李、妹妹王女士、儿子丫丫。

如果小王因病去世,他的房子继承就会涉及到小王的父母、妻子小李、儿子丫丫

4个人的分配名额各为25%

将来小王父亲去世,那么他继承小王的房子份额又要重新分。

到那时,小王名下的那套房子的分配为:

妻子小李25%、儿子丫丫50%,王女士25%

如果王女士将来去世,那么其子女又可以继承这25%的份额。

而且值得一提的是,哪怕是继父母、继子女,也享有同父母子女一样的继承权。

所以,除非老王的老伴去世之前有立遗嘱,将房产留给谁,否则房产证上多个名字看似好,实际上将来继承的人就更多。

03.

婚前买房要特别注意

不要以为,结婚以后房子加名。你就有一半房产权利。

按照民法典新规,婚前买房,婚后加对方名字,房子依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加了名并不代表房子就成了共同财产,哪怕是婚后一起还贷,只要产权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那就是个人婚前财产。

深圳有一个案例,男方全款买房,女方婚后加名,后来两人离婚,女方要求分割一半的房产。

法院的判定结果是,根据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结合照顾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男方得80%的分额,女方得20%的分额。

所以,并不是说婚后加名就可以得一半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