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德语或英语的文件必须附上翻译件一并提交。

 申请时必须出示个人基本信息相关文件、证书、文凭等材料的原件。提交申请后,原件将 退还给申请者

使领馆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其它材料。

 签证通常需要获得德国当地主管的外国人管理局的批准。只有在收到此批准后才能签发签 证。

 正常处理时间约为 8-12 周,个别情况下会更长。建议尽早申请,最早可提前六个月递交签 证申请。

 请勿在正常处理时间内询问签证进展状态。 这样只会额外增加签证处的工作,因此相关问 询将不予答复。

签证费:75 欧元,须折合人民币,以现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