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通知

各学院、各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将我校2025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

4月4日(星期五,清明节)至4月6日(星期日)放假3天。

31

初三

1

初四

2

初五

3

初六

4

初七

5

初八

6

清明

调课安排

4月4日(星期五,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原安排的课程暂停。

车辆安排

4月3日(星期四)校车照常按平时工作日上下班时间发车。

安全工作

全校师生和各部门在放假期间要做好自我安全保护,确保平安祥和度过节日。

来源 | 校长办公室

编辑 | 张洪铭

审核 | 张鹏年 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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