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肥料产品执行标准与技术指标1. 有机肥料
执行标准:NY/T 525-2021
技术指标:
有机质含量 ≥ 30%
总养分(N+P₂O₅+K₂O)≥ 4%
水分 ≤ 30%
pH值 5.5~8.5
重金属限量(按NY 1110-2010):砷 ≤ 15 mg/kg,镉 ≤ 3 mg/kg,铅 ≤ 50 mg/kg
执行标准:GB/T 18877-2020
技术指标:
有机质 ≥ 20%
总养分(N+P₂O₅+K₂O)≥ 15%
水分 ≤ 10%
氯离子(Cl⁻)≤ 3%(未标“含氯”时)
执行标准:NY 884-2012
技术指标:
有机质 ≥ 40%
有效活菌数 ≥ 0.2亿/g
杂菌率 ≤ 15%
种子发芽指数 ≥ 70%(腐熟度)
执行标准:NY/T 798-2015
技术指标:
有效活菌数 ≥ 0.2亿/g
总养分(N+P₂O₅+K₂O)≥ 6%(液体)/8%(固体)
有机质 ≥ 20%(液体)/25%(固体)
执行标准:GB 20287-2006
技术指标:
有效活菌数 ≥ 2.0亿/g(粉剂)/1.0亿/mL(液体)
杂菌率 ≤ 10%
pH值 5.0~8.5
执行标准:NY 1429-2010
技术指标:
游离氨基酸 ≥ 10%(固体)/100g/L(液体)
微量元素(Fe、Mn、Cu、Zn、B、Mo等)≥ 2%
pH值(1:250倍稀释)3.0~9.0
执行标准:NY 1106-2010
技术指标:
腐植酸 ≥ 3%(固体)/30g/L(液体)
大量元素(N+P₂O₅+K₂O)≥ 20%(固体)/200g/L(液体)
pH值(1:250倍稀释)4.0~10.0
执行标准:NY 1107-2020
技术指标:
总养分(N+P₂O₅+K₂O)≥ 50%(固体)/500g/L(液体)
单一大量元素 ≥ 6%(固体)/60g/L(液体)
水不溶物 ≤ 5%(固体)/50g/L(液体)
执行标准:NY 2266-2012
技术指标:
中量元素(Ca、Mg、S)≥ 10%(固体)/100g/L(液体)
单一元素(Ca或Mg)≥ 6%(固体)/60g/L(液体)
执行标准:NY 1428-2010
技术指标:
微量元素(Fe、Mn、Cu、Zn、B、Mo)≥ 10%(固体)/100g/L(液体)
单一元素 ≥ 2%(固体)/20g/L(液体)
执行标准:参考(NY/T3830-2021)
技术指标:
中量元素(Ca+Mg)≥ 20%
执行标准:参考标准(NY/T3829-2021)
技术指标:
有效硅(SiO₂)≥ 10%(固体)/100g/L(液体)
水溶性硅 ≥ 80%
执行标准:暂无统一标准,部分企业参照NY 1106或NY 1429
技术指标(建议):
有机质 ≥ 20%(固体)/200g/L(液体)
水不溶物 ≤ 5%
农业农村部登记(全国有效):
微生物菌剂、复合微生物肥料、生物有机肥;
含氨基酸/腐植酸水溶肥、有机水溶肥、含硅水溶肥。
省级登记(省内有效):
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
通用材料:
产品检测报告(农业农村部指定机构出具);
毒理试验报告(微生物类需菌种安全性评价);
田间效果试验报告(至少1年2地)。
特殊材料:
微生物类:菌种鉴定报告(需注明非致病性);
水溶肥类:重金属检测报告(按NY 1110-2010)。
取得《营业执照》及环保验收合格证明;
微生物类肥料需具备无菌生产车间(洁净度≥10万级)。
建立原料验收、生产记录、成品检验制度;
每批次产品留存样品至少6个月。
必须标注:登记证号、执行标准、适用作物、用法用量;
禁止标注:夸大功效(如“全营养”“抗病”)、未登记功能。
国家监督抽查:每年至少1次,重点检测养分含量和重金属;
处罚:虚假宣传或质量不达标,最高罚款10万元并吊销登记证。
简化登记:大量元素水溶肥、中量元素水溶肥、微量元素水溶肥备案登记;
环保升级:肥料生产需符合《土壤污染防治法》(2023修订),重点监控镉、砷排放。
数字化管理:农业农村部推行“肥料登记一网通办”,全程在线提交材料。
明确产品类别:对照《肥料登记目录》确定是否需要登记;
检测与试验:委托农业农村部指定机构完成检测及田间试验;
材料提交:通过“中国肥料登记管理系统”在线申请;
生产合规:确保工厂通过环保验收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如需进一步协助,可联系:北京中农联科农业科技研究院新型肥料技术服务中心
沈涛老师:15311491606、010-88938968
转载请注明(来源:肥料产业信息中心)
服务于农 发展于农
北京中农联科农业科技研究院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