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关于取消门诊预交金的公告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文件精神,减轻患者资金压力,提升群众就医体验,自2025年3月31日起,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取消门诊预交金

门诊就诊全面停止收取预交金。

二、

缴费方式

患者诊疗结束后通过诊间移动支付、微信公众号、院内自助机、收费窗口等方式缴费。

三、

不属于门诊预交金情形

1.在门急诊预约挂号时,患者预交的诊查费;

2.口腔正畸、血液透析、康复理疗、中医治疗、化疗、放疗、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按照疗程或阶段多次检查(治疗),患者一次性预交的资金;

3.单位或团体为个人体检预交的资金;

4.实施日间手术、门诊手术急诊手术前,患者在门诊检查时预交的资金;

5.门诊特殊疾病等在门诊治疗按照住院政策报销的情形。

四、

其他情形

对于急诊、老年人等确有门诊预交金需求的,在患者自愿且确有必要的前提下,提供门诊预交金业务。

感谢您对滨医附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咨询电话:0543-3256829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2025年3月31日

滨州市人民医院关于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的告知书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精神,我院决定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取消门诊预交金

门诊就诊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

二、缴费方式

医生开具检查、化验、取药等门诊医嘱后,患者或家属可前往放射科、超声医学科、特检科、检验科、病理科、中心实验室、核医学科、放疗科、内镜中心、药房等科室,按照实际费用使用微信、支付宝即时结算;现金、银行卡等缴费方式请前往门诊人工收费窗口办理。

三、不属于门诊预交金情形

1、在门急诊预约挂号时,患者预交的诊查费;

2、口腔正畸、血液透析、康复理疗、中医治疗、化疗、放疗、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按照疗程或阶段多次检查(治疗),患者一次性预交的资金;

3、单位或团体为个人体检预交的资金;

4、实施日间手术、门诊手术、急诊手术前,患者在门诊检查时预交的资金;

5、门诊特殊疾病等在门诊治疗按照住院政策报销的情形。

为保障医疗服务的正常秩序,对于老年人和不便使用电子支付方式的患者,预留预交金缴存通道。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不断优化服务流程,竭诚为您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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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嗨0543综合滨医附院滨州市人民医院

◆编辑:滨小州(微信:wei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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