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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31日,富安省委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干部工作的决定。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内务委员会主任潘廷泽出席并宣读了该决定。

会议上,中央组织委员会副主任潘胜安同志宣读了中央政治局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颁布的 2013-QDNS/TW 号决定, 批准省委常务副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高氏华安同志担任富安省委书记,任期为 2020 年至 2025 年。

潘廷泽同志向新任富安省委书记提交决定并发表讲话,分配任务,表示祝贺并相信高氏华安同志将出色地完成所交付的任务。

高氏华安同志任富安省委书记。

中央内务委员会主席潘廷泽要求富安省省委书记高氏花安与省委执行委员会、省委常委、地方主要领导加强团结,集中领导,指导落实好政治任务。与全国一道胜利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特别是省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和全国党的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决议。特别是在当前时期,富安省委要集中精力做好机关的组织、安排工作;组织召开各级党的代表大会,迎接党的十四大;科学、技术、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的发展;两位数的增长……

富安省省委书记、人民议会主席高氏花安同志在致辞中承诺,将继续严格履行30年前加入越南共产党时的誓言——终身忠诚于党、国家和人民;发挥表率作用,弘扬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富安省委书记,高氏华安同志将努力保持团结,学习、继承和进一步发扬过去所取得的成就和成果,与省委常委会、省委常务委员会和省委执行委员会一起,齐心协力克服一切困难和挑战,实现几代领导人所建立的愿望、愿景和发展方向;为富安人民的幸福和繁荣而奋斗。

高氏华安同志,1973年出生,乂安省演州县演安乡人;专业资格:教育管理硕士;政治水平:高级政治理论。曾任省青年联合会常务副书记;省妇女联合会主席;省委群众动员委员会主任;同和区委书记;省委检查委员会主席,省委常务副书记、富安省人民议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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