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2〕76号)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新财金〔2025〕3号)规定,按照《关于结算2024年度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新财金〔2025〕5号)文件要求,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财政局及时结算2024年度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资金

历年来,若羌县财政局按照《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用,未出现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挤占挪用等现象。2024年度民贸贴息资金,若羌县共涉及5家企业,162.3万元。

后期,若羌县财政局将继续加强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资金的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