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博弈关键领域关键时刻,李嘉诚旗下的长和集团还想骑墙?中方三部门联袂采取行动,港口交易进程被爆暂缓。聪明一世的“李超人”糊涂一时,中国、美资罕见“联手”,把李嘉诚家族企业放在火上烤。

近期,李嘉诚旗下产业“长和集团”将43个港口、码头,秘密出售给美资巨头贝莱德集团领头的财团,这件事情引起了轩然大波。

按照一些人的逻辑,在商言商地讲,世界局势愈发动荡的背景下,李嘉诚旗下公司出售自家持有港口套现“落袋为安”这事,似乎无可指摘。

但问题在于,整个交易“官宣”前后,有太多的蹊跷和猫腻。

首先是这些港口的位置。据悉,共计43处港口和码头,覆盖亚欧美非大五大洲23个国家,涵盖199个泊位及配套的智能码头管理系统、全球物流网络等核心资源。其中两个码头位于巴拿马运河,这里不仅是全球海上贸易的重要中转站,更是特朗普上任以来,美方开辟的外交新战场。

美国还威逼利诱,迫使巴拿马退出“一带一路”合作协议。

而长和集团,正是在这中美外交博弈期间,与贝莱德集团达成的港口出售协议。客观来讲,李嘉诚旗下公司此举,有“资敌”之嫌疑。

其次,长和集团出售港口一事发生之前,特朗普已然开始主导中美航运脱钩。

在他的鼓动下,美国对外贸易办公室已然推出法案,准备大肆对“中国制造”船舶收取“过路费”。

在如此敏感的时间节点,李嘉诚旗下的公司却执意将巴拿马港口的运营权交易给美方。不管其主观目的如何,但在客观上是帮助了美国围堵中国航运业,这是不争的事实。

最后,整笔交易达成的过程也相当诡异。长和与贝莱德这种具备破局影响力的财团进行交易,应该有所公告,在全球范围内引发关注才合理。

但纵观现实发生的整个交易过程。从接洽、商讨到达成协议,都完成得悄无声息,处处透露着诡异。

不过,对于中国社会来说,这件事真正令人愤慨之处在于李嘉诚家族的动作:

一方面,其二儿子在前几天出席中国主办的“高层发展论坛”,表现出一副想与官方缓和关系的姿态。可李嘉诚本人却始终不做表态,放任事态发展。

另一方面,长和集团此次与贝莱德的交易,更体现了李家的“双标”嘴脸:

2015年,长和集团与内地国资企业,曾就40%的港口股权交易有过商讨。但当时李嘉诚一方的开价达到了26倍利润率(EBITDA)。

过了十年,换成美资来谈的时候,李嘉诚一方的开价不增反降,只要13倍利润率(EBITDA),就把80%股权拱手相让。

对国企漫天要价,对贝莱德“跳楼大甩卖”?这是不是双标呢?还是美国政府给长和集团施加了巨大压力,强买强卖?过去李家惯用“骑墙术”,两边讨好都不得罪。可这招“骑墙术”放在过去或许好使,这次李嘉诚旗下企业是真正踩了雷区:

香港媒体率先发炮,连续援引《国安法》《反垄断法》和《对外关系法》对李嘉诚旗下企业的行为进行批评警告,直言不讳地称这种“甩卖港口”的行为,是置国家安全于不顾。

港府紧随其后发声,李家超、梁振英两任特首相继表态,强调“依法依规”明确官方立场。

最后,我们官方终于出手。

3月28日,针对“长和拟售巴拿马港口”一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亲自下场:国监局官网披露,反垄断执法二司已经展开行动,依法对长和集团港口交易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

这时候有人会问了:外国的企业,外国的港口,我们有资格审查吗?但就李嘉诚旗下企业与贝莱德这笔交易来讲,是有的。

为了维护中国利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祭出两部法律:

一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相关规定,虽然长和是香港企业,但中央政府有权要求香港特区政府配合国家安全审查。倘若审查认定交易损害国家利益,港府可依法介入。

二是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有关条例。根据相关规定,只要是涉及国家安全的跨境交易,都需要通过反垄断审查。

因为有被中国政府视作“美国实施对华战略遏制工具”的贝莱德参与其中,所以这桩交易已经被认定为“危害国家安全”并触发反制裁法。

另外,这场交易的双方,不管是长和集团也好,还是美资贝莱德集团也罢,他们在中国都有大量业务。这也是中国政府能在实质上管辖到它们的原因之一。

在我们没有完全确定程序、结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如果强行进行买卖,那么罚单会开到你无法承受的程度。

目前的最新情况是,港媒、港府和中央的“三管齐下”已经取得了初步效果:长和高层的消息人士对外放出风声称,该集团下星期不会签订任何关于出售巴拿马港口的协议。

原定4月2日前完成的交易,如今被搁置下来。现在交易停滞,耽误了特朗普“围中大计”的“李超人”该如何对美国人交代?

下了一招昏棋,主动把自己夹在中美之间,如今进退两难的长和集团,又该如何自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