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日,南充市嘉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起极具代表性的行刑衔接典型案例——许某假冒“三雄极光”注册商标案。在本案中,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实现无缝对接,对违法者形成“刑事+行政”的双重威慑,充分彰显法律威严与执法力度。
案件追溯至2018年南充一商用厂房建设项目。时任项目经理的许某,受非法利益驱使,与亲属合谋,采购无品牌灯具后,私自印制“三雄极光”商标,假冒正品销售。涉案金额高达187.79万元,非法获利超过133万元。
嘉陵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案主犯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94万元;陶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40万元。同时,该案违法所得1335373.51元被依法追缴,退还至受害人。许某因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未被提起刑事诉讼,但行政违法责任仍不能免除。
2024年10月14日,南充市嘉陵区市场监管局正式接手此案。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许某邮寄《询问通知书》,并通过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多次通知其前来接受调查询问,然而当事人拒不配合。面对这一困境,嘉陵区市场监管局依托“行刑衔接”机制,与嘉陵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紧密协作,实现证据互认、信息共享,成功调取司法文书、户籍证明、讯问笔录、商品照片等关键证据,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最终,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至此,本案通过刑事判决与行政处罚的有机结合,形成了完整的处理闭环。“刑事追责+行政处罚”的双重惩戒机制,确保违法必究,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秩序。这一典型案例不仅是对违法者的有力惩处,更作为一个清晰的法治信号,向社会各界明确传递:任何妄图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都必将面临多维度的法律制裁 ,绝无逃脱的可能。
(供稿:刘春婷、徐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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