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
中共徐州市委党校发布
2025年公开招聘
高层次、紧缺型人才(教师)公告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教师4名
岗位表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教师4名。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中共徐州市委党校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人才(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热爱党校教育事业,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学风严谨,品德高尚,为人师表。
(四)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专业知识丰富,勇于理论创新,具有探索、研究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能力。
(五)注重调查研究,善于总结实践经验、理论联系实际,掌握现代干部教育方法,具有胜任党校教学工作的能力。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八)博士研究生,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4月2日至2007年4月1日之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相关职称的,年龄须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4月2日至2007年4月1日之间出生)。
(九)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2.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我校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5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党建网(www.xzdj.cn)
徐州市委党校官网(www. xzdx.gov.cn)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我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材料请发送至邮箱(xzdxrsc@126.com),邮件主题应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代码”,所需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附件发送。
(三)报名提供材料
1.《中共徐州市委党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人才(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本人1寸彩色免冠同底版近照1张;
4.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6.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7.《岗位表》中另有要求的,还须提供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党员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凭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2.如实填写《登记表》。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我校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核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我校根据应聘人员的求职意向及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做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校陈述申辩。
4.已就业的人员须在考察之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表》。
6.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试费用。
四、资格复审及考核
考核前,我校对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校陈述申辩。
考核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实施,以面试试讲形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作弃考处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水平等综合素质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内容。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75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
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我校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我校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我校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由我校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我校将从考核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公告发布网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考核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我校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徐州市委组织部备案后,我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拟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我校订立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应当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八、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招聘公告由徐州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徐州市委党校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3863780
徐州市委党校纪检监督电话:0516-8386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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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
2025年徐州市贾汪区 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公开招聘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2名
岗位表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为贾汪区人民医院以及基层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5年徐州市贾汪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同步发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7日至2007年4月11日之间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基层紧缺岗位,以《岗位表》中写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岗位表》中招聘对象是“2025年毕业生”的,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②《岗位表》中“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③《岗位表》中有“其他条件”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7.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前提下,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8.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年10月1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为:2025年徐州市贾汪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网。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5年4月7日9:00—4月11日12:00;
2.资格初审:2025年4月7日9:00—4月11日15:00;
3.陈述和申辩:2025年4月7日9:00—4月12日12: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5年4月7日9:00—4月12日16:00;
5.缴费确认:2025年4月7日9:00—4月13日14:00。
(二)网上确认
1.贾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负责解释。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贾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照片上传、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费。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准考证打印
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笔试、面试的,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5日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区人民医院联系。联系电话:0516-68901013。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2025年4月16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所占比例为100%的岗位无需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通过后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知识、技能为主。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及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考点设在徐州市贾汪区,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阅卷结束后,招聘单位研究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者中1:3范围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所占比例为100%的岗位直接参加资格复审。
招聘部门(单位)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将于面试前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1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部门(单位)陈述和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收取面试费用100元(面试成绩所占比例为100%的岗位无需再次缴纳)。
(三)面试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只进行面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工作结束后,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其中外科岗位(岗位代码116),由贾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组织应聘人员依次进行选岗,个人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五、考察与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或者面试成绩为100%的岗位成绩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招聘单位通知体检考察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
考察体检工作由贾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指导。因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考生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贾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考核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或本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在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招聘单位按规定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招聘咨询
本招聘公告由贾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解释。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贾汪区人民医院:0516-68901013
贾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16-69890522
九、招聘工作监督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6-66888168。
十、招聘工作举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516-66889680。
举报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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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公告
公开招聘在编高层次教师6名
岗位表
一、招聘岗位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发布,具体的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4月1日之后出生)。
6.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岗位表》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其他条件”中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需要出具相应证明材料。
7.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年9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表》(附件3)和报名材料(PDF格式)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xzswrsc@163.com,邮件主题格式:姓名 应聘岗位代码专业。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6月30日。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我校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并及时公布招聘结果。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及时查看有关信息,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地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我校统一组织实施。
(一)资格复审
在考核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资格复审的,均作为放弃考核处理。
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24小时内向我校纪委办公室陈述申辩,电话0516-68959980。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和教学效果等作出评价。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提前在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参加面试的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70分及以上合格。
(三)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考察与体检
考试结束后,我校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排序,试讲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下同)。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考察体检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
我校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并组织实施考察体检。因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考生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我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我校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主管部门(单位)在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期无异议人员,我校报市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招聘咨询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咨询电话:0516-83628089,0516-6979897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14:30-16:30。
九、招聘工作监督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6-68959980。
十、招聘工作举报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举报电话:0516-68959980,举报邮箱:xzswjwjd@163.com;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516-83732198,举报邮箱:xzrsjsgc@163.com。
举报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徐州广电编辑 | 黄雨桐
一审 | 姚亮
二审 | 朱宸昕
三审 | 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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