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18时46分,普陀区西康路澳门路路口发生一起行人与非机动车事故。行人蒋某在横过道路时,由于未观察左方来车,且突然加速冲向马路对面,径直撞向了正常驾驶非机动车的陈某,双方倒地受轻微伤,行人蒋某非但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反而倒打一耙,竟向陈某索要赔偿。

民警到场后依据双方陈述及路面监控,认定蒋某因乱穿马路且未观察来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陈某正常行驶没有责任。

交警提醒:行人横穿道路时务必观察左右来车,切忌突然加速或变向,过路口时请走人行横道,按信号灯指示通行,杜绝乱穿马路。驾驶车辆时保持合理车速,遇路口提前减速,随时防范行人突发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