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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为确保北辰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趋利避害、防灾减灾作用,根据《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5年4月15日00时至2025年10月15日24时,开展高炮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全年实施火箭、燃气炮人工增雨(雪)作业。

二、作业区域:双口炮站和前丁庄炮站,开展人工防雹、增雨(雪)作业。实施作业时杜绝外人围观,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三、作业方式:利用“三七”高炮、火箭发射装置向空中发射含有催化剂的弹药,达到人工影响局部天气目的,人雨弹或火箭弹在空中催化后自爆,可能出现弹药残骸掉落,弹药残骸下落后没有环境污染。

四、如发现炮弹残骸应立即报告,严禁自行捡拾、拆卸或藏匿,以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

五、当残骸对人或物造成损失请及时报北辰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电话:86918873

特此公告。

北辰区气象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