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丽人丽妆公告,控股股东黄韬离婚后财产纠纷终审判决,其1674.75万股股份归前妻翁淑华所有,按当日收盘价7.15元/股估算市值约1.2亿元。1月1日黄韬收到徐汇区法院一审判决,他上诉后被一中院驳回维持原判。完成划转后黄韬持股降至1.13亿股、比例28.28%,仍为最大股东,翁淑华持股1674.75万股、比例4.18%。此外,丽人丽妆2024年营收17.28亿元同比降37.44%,归母净利润-2440.03万元,业绩亏损与转型投入增加等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