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园区管委会管理办),市各委、办、局,各市直单位、驻泰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根据法律法规修改、国家政策调整及我市工作实际情况,泰兴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关于在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实施意见》等10件市政府文件

泰兴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来源 | 泰兴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