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40号)。
其中,潮州市振园果脯有限公司生产的陈皮榄(215克/瓶、振園牌和图形、2024-5-26),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验结果为0.68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大于0.5g/kg,该批次产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了解,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长期摄入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的食品,可能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的损害。苯甲酸及其钠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据公司官网介绍,潮州市振园果脯有限公司前身系潮州市振园果子厂有限公司,创建于1926年,早在40年仅以老香黄,老药桔,黄皮鼓而闻名遐迩,经四代人的专注和发展,承上启下,用现代技术和传统技艺结合,制法独具风格,味道独一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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