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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多地发生火灾。

现场视频1

现场视频2

2025年3月21日刘某某在良垌村东观组“六空冲”(地名)违规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已被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案查处,现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5年3月25日蓝某某在七政村公连组“冲口”(地名)违规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被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处罚金500元。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毁人山林即是毁人财产。让我们以此案例为鉴,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守护好我们的美好家园。

为此太平镇人民政府温馨提醒各位群众:每年的9月10日至次年5月10日为重点森林防火期,请各位群众严格遵守以下防火规则:

一、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严禁野外焚烧秸秆、垃圾;严禁在林区吸烟、野炊、燃篝火、熏黄蜂;严禁在祭祀时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过失引发森林火灾,若过火林地面积30亩以上,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重大损失,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故意纵火将从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发生火情及时向村委或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并及时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检举野外违法行为有奖,如有线索可向县森林公安局(7290211)或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7287599)举报。

·藤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来源:藤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编辑:黄鉴鹏

校对:莫恒

审核: 欧定文、江欣洋

出品:中共藤县太平镇委员会

藤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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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太平微资讯;

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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