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如何看待“大同订婚强奸案”被告方母亲请求追责12名相关办案人员?
这个事情就应该追责,因为这种事情的影响很恶劣。
这几乎就是长沙货拉拉案件的翻版。
不知道是被告方想明白做出的举动。
还是有明白人给支招了。
稀泥和了2年了吧,在和下去热度没了,人也就随便被拿捏了,人会不会在看守所自杀都说不定啊。
现在趁着热度在,把事摊开挺好的,毕竟不能张嘴就是案件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公检法,本应该是独立的,各司其职,这才能有效避免冤假错案以及渎职等行为。
可现在的问题是,公安部门犯错,法院和检察院不但不予纠正,反倒跟着违法渎职,帮着他们掩盖错误!
长沙货拉拉案件就是个典型的例子,让中国法治建设进程倒退好几十年!
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探讨,一审法官是男的还是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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