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营造浓厚氛围,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虞城县稍岗镇卫生院院委会成员、会计李瑞林违规操办丧事问题。
2022年12月,李瑞林在操办其母亲丧事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5400元。李瑞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2025年1月,李瑞林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虞城县张集镇七级职员范向斌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24年12月6日,范向斌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席间还饮用了白酒。范向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5年3月,范向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虞城县站集镇沙岗西村负责人陈军在违规收受村民礼品礼金问题。
2024年,陈军在负责沙岗西村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死亡群众家属财物,共计折合8460元。2025年3月,陈军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不再负责沙岗西村工作。
上述三起典型问题反映出在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不收敛、不收手。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强化纪律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决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推动作风建设不断走向深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性质恶劣的从严查处,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来源:清风虞城
编辑:赵婉
审核:江滢 扬帆
终审:江传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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