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关于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发【2016】170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对涉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的涉案账户进行调查,现查明下列账户涉案资金符合返还条件,现予以公示:

账户名

银行卡/支付账户

归属行/归属公司

返还金额(单位:元)

崔*卫

62170****50012805944

中国建设银行曲沃支行

5100元

陈*

62226****0004515294

交通银行桂林中山南路科技支行

127473元

周*刃

62122****3009730996

中国工商银行佛山汇银支行

50000元

张*霞

62122****2072360286

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支行

90157.96元

纪*琴

62305****0019855970

中国农业银行武威凉州宣武路支行

55110.86元

胡*星

62179****096260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保俶支行

12948.64元

SI**

62122****1013482830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新闸路支行

4203元

马*

62351****2101554705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银行五农小山子支行

4800元

任*明

62153****1400107449

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桦甸农商行金都支行

33091元

李*

62176****2421087

中信银行牡丹江分行营业部

148030元

王*

180****8444

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49300元

严*涛

62303****4100410992

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杉尾支行

375685元

公示期为30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示期间内,如被害人、其他利益关系人对返还冻结有异议,请与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联系。如无异议,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涉案冻结资金启动返还程序。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警官、韦警官

联系电话:0768-5814960

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

2025年3月21日

或 18902798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