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屈旌 可润色为:极目新闻的评论员屈旌
近日,新生代歌手黄霄云因在音乐平台上线翻唱华晨宇的经典之作《烟火里的尘埃》,而陷入舆论风波。虽然她标注了词曲作者及原唱信息,但华晨宇的粉丝们察觉,翻唱版本副歌部分一段时长达12秒的吟唱,与华晨宇2015年的歌曲《孩子》中的片段极为相似,并且没有注明改编来源。随后,粉丝群体纷纷指责她借原唱的热度来圈钱,消费大众情怀。
华晨宇与黄霄云(信息源自网络)
3月31日晚间,黄霄云方发布声明称,已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取得了华晨宇歌曲《烟火里的尘埃》的词曲著作权授权。针对外界不实的侵权指责以及恶意损毁声誉的行径,将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黄霄云一方发布的声明截图
然而,紧接着华晨宇全球歌迷会官方微博发布声明指出:某艺人仅持有《烟火里的尘埃》的使用版权,并不具备《孩子》live版的使用版权,且从未就借鉴和声改编一事与华晨宇方进行沟通。
4月2日,华晨宇工作室就相关版权争议发布回应。文中称,经沟通,未能与对方达成有效共识。工作室坚定秉持立场:避实就虚绝非解决问题之道,同时坚决抵制音乐版权擦边行径。
华晨宇方面声明的微博截图
在音乐领域,翻唱现象屡见不鲜。无论是怀揣音乐热情的普通爱好者,还是专业素养颇高的歌手,皆可通过对经典作品的翻唱,向其他歌手致以敬意;亦或是借助改编,彰显自身独特的音乐风格。这已然成为一种深受大众喜爱的音乐交流形式。一般而言,路人出于非商业目的的翻唱,常被视作基于学习、研究等目的的合理使用行为。然而,对于专业歌手、自媒体博主等凭借内容创作获取收益的群体来说,若要公开发布翻唱作品,则必须事先取得原著作权人的授权。
黄霄云所发布的翻唱作品相关页面截图
此次黄霄云对《烟火里的尘埃》进行翻唱,争议核心并非她是否取得了这首歌的合法翻唱授权,而是其演唱版本里新增的一段吟唱旋律,被指与华晨宇另一首作品中的片段相似。需要指出的是,这段吟唱旋律系华晨宇原创,他本人也曾在演唱会上将这两首作品进行融合改编。基于此,华晨宇方面认为,黄霄云在翻唱过程中,未就这部分旋律获取额外授权,同时也未在其翻唱作品中明确标明该旋律的来源,此行为存在版权擦边的嫌疑。
即便已经取得了原作品的著作权授权,对于改编部分是否仍需另行获取授权呢?这种改编究竟属于抄袭行径,还是艺术层面的再创作呢?目前,双方粉丝各执一词,争论不休。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基于已有作品改编而产生的新作品,其著作权归改编者所有,但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害原作品的著作权。况且,由于改编属于二次演绎行为,势必会对原作品造成一定影响。所以,无论是进行重新编曲,还是融入其他作品的元素,都应当清晰标注改编来源,或者事先取得原作者的许可,否则极有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从上述情况来看,黄霄云在翻唱过程中所采用的这段吟唱,究竟是她独立改编创作的,还是对《孩子》这首歌的吟唱部分进行了改编,这成为判断其是否构成侵权的核心要点。倘若黄霄云的翻唱版本确实使用了该段落,或者存在高度借鉴的情形,并且没有获得相关授权,也未做出显著的创新性改变,那么即便她已取得《烟火里的尘埃》的著作权授权,同样属于在授权范围之外使用他人的独创内容,已然触碰了版权保护的底线。
此次争议性事件,鲜明地展现出著作权保护的错综复杂。在文艺作品从创作到传播的整个进程里,版权方面往往存在诸多模糊之处。特别是当涉及混合改编、采样或是二次创作时,此类问题更是频频涌现。
如今,二次创作文化颇为流行。众多音乐人以及视频博主借助对既有作品的再度加工,为其注入新活力,也给广大受众带来诸多意外之喜。然而,这种创作行为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有序开展。倘若行业无法清晰划分改编与侵权、借鉴与抄袭的边界,就极易出现版权边缘行为,进而引发矛盾与纠纷。这不仅会损害原创者的合法权益,还会对健康的创作生态造成破坏。所以,在这类问题上秉持严谨态度,通过法律途径寻求结果,实则是对原创音乐人劳动成果的珍视与维护。
音乐创作无疑需要秉持开放与包容的态度,然而,开放绝非意味着混乱无序,包容也并不等同于姑息纵容。每一部音乐作品、每一处精妙构思,皆汇聚着创作者的灵感与心血。尊重原创,这不仅是法律的明确要求,更是音乐行业道德的彰显。法律层面或许偶尔会存在争议,但在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应当有一条尊重原创、捍卫版权的界限。切不可因模棱两可的行为,损害创作者的积极性与创作活力。唯有构建起一个真正尊重创新、珍视智慧且严守边界的优良环境,文化创新方能拥有源源不断的动力,创作的土壤才会绽放出百花争艳的绚丽景象。
(信息源自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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