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许可企业、准运车辆等信息公告

为规范大荔县县域内建筑垃圾运输市场秩序,强化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39号)等相关法规,现将县域内符合建筑垃圾处置(运输)管理准入资格的企业和准运车辆名录公告如下:

如有具备建筑垃圾处置(运输)条件的清运公司,可向大荔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备案。

咨询及投诉举报电话:0913-3217505;0913-3456980

大荔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