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告诉我:刘维伟很正常,是个成功的男人,都会选辛莎莎。
时分秒说
·广东
今天和老公聊到刘维伟的瓜,
他说:刘维伟很正常,但凡是个成功的男人都会选辛莎莎。
凭3点李艳就败给了辛莎莎。
1.李艳太成功。她能在美国都有自己的公司,肯定是个强势的女人,这样的女人大部分男人都敬而远之。
2.李艳太漂亮。看照片李艳外貌完胜辛莎莎,但太漂亮也没用,漂亮是锦上添花,辛莎莎那种温柔小意的长相对男人才是最有攻击力的。
3.辛莎莎是头疗店的老板。头疗最看重的就是服务,辛莎莎能当个老板,人情世故她肯定玩得很转,很会看人脸色,哄男人一哄一个准。
我很不服,我觉得这样是错的,但我无法反驳。
大家觉得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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