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老公聊到刘维伟的瓜,
说:刘维伟很正常,但凡是个成功的男人都会选辛莎莎

3点李艳就败给了辛莎莎

1
.李艳太成功。她能在美国都有自己的公司,肯定是个强势的女人,这样的女人大部分男人都敬而远之。

2
.李艳太漂亮。看照片李艳外貌完胜辛莎莎,但太漂亮也没用,漂亮是锦上添花,辛莎莎那种温柔小意的长相对男人才是最有攻击力的。

3
.辛莎莎是头疗店的老板。头疗最看重的就是服务,辛莎莎能当个老板,人情世故她肯定玩得很转,很会看人脸色,哄男人一哄一个准。

很不服,我觉得这样是错的,但我无法反驳。

家觉得是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