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朝阳区促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引导资金项目申报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朝阳区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两区”建设,根据朝阳区产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按照《朝阳区促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相关政策条款,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朝阳区促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01
征集时间
2025年4月3日至4月30日17:00
02
项目申报要求
(一)本次征集对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征集期截止前,在北京CBD功能区及金盏国际合作服务区范围内发生的项目,且符合相应条件的主体进行支持。
(二)项目申报条件、评定标准、申报材料等具体要求详见《若干措施》2025年度支持项目申报指南。
03
申报流程
(一)准备申报材料
根据《申报指南》中对应条款具体要求,将《2025年朝阳区促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材料》),以A4纸打印(如申报材料较多,请在封面后添加目录页),于侧面骑缝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扫描。
(二)线上系统申报
申报时间:2025年4月30日17:00前。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登录朝阳区重点产业政策信息管理平台(http://203.86.53.176:6060/cyzc_ent/#/advocacy),注册申报单位基本信息,提交电子版材料。
材料要求:将已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扫描件(PDF版格式,图文、印章清晰可辨),及填写完成的申报材料电子文件(Word版或Excel版格式)打包成压缩文件夹(rar或zip格式),以“申报单位名称-申报条款名称”格式命名,大小控制在1G以内。
(三)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提交时间:线上提交《申报材料》的规范性、齐备性经初审合格后,于2025年4月21日至4月30日(工作日9:00至17:00)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
提交地址: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二层北厅1、2号窗口(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
材料要求:将已经线上初审合格后的《申报材料》于左侧装订成册。纸质版材料需现场提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过期不予受理,材料不退还。
04
评审及资金拨付
申报项目经过初审、专家评审、部门联审等环节,完成相关评审工作。朝阳区商务局严格按照产业资金拨付程序,落实专项资金拨付工作,并适时公示支持情况。
05
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自征集通知发布之日起,可登陆朝阳区重点产业政策信息管理平台,查看《申报指南》,下载相关申报文件。
2、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提交规范齐备的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一致。
3、原则上每个申报单位只能选择申报一项。
4、朝阳区商务局拥有对政策的最终解释权。
5、申报条款具体咨询电话请参照《申报指南》。
附件1:2025年朝阳区促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2025年朝阳区促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材料
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局
2025年4月3日
附件1
2025年朝阳区促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通知
一、基本申报材料
(格式要求详见附件,分别加盖公章):
1、基本申报表。
2、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银行方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
4、如企业于2024年1月1日至提交申报材料前进行过更名,需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声明复印件。
★注意:所有申报条款均需提供基本申报材料,部分条款需额外提供附加申报材料,详请参照申报条款中对应具体要求。
二、申报条款
(一)总部落户奖励
对新认定或新设立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对在我区持续稳定发展且贡献突出的新认定或新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给予连续三年资金奖励,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申请一次性奖励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新认定或新迁入时间为2023至2024年。
(二)零售业落户奖励
对新设立的突出贡献零售企业(重点支持汽车类、电商平台类、时尚零售类等)、零售业交付中心或结算中心(含增设)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政策自企业新设立或新迁入之日起3个自然年内可申请。新设立间为2023至2024年。
(三)消费贡献奖励
1、消费增量奖励。对上一年度社零额同比增速高于全区平均增速(且正增长)的企业,对于高于全区社零额平均增速(且正增长)的社零额部分,每增长1亿元奖励不超过1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消费总量奖励。对上一年度社零额总量贡献突出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金奖励。
3、业态贡献奖励。对百货店、超市、专业专卖店(不含汽车)、网上商店、汽车和餐饮业六大业态,上一年度社零额同比增速高于全区社零额平均增速(且正增长)的企业中,社零额增量各业态贡献突出的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金奖励。
4、餐饮业突出贡献奖励。对于新设立的新纳统及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餐饮业企业,且当年营业额拉动行业增速0.2个百分点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5万元资金奖励。对于已设立企业,上年度营业额增速高于行业目标增速2个百分点,且增量贡献突出的餐饮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5万元资金奖励。
(四)商圈改造支持
1、传统商场改造支持。支持传统商场改造升级,按照不超过审定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资金支持,支持分三年按照40%、30%、30%比例给付,单个项目支持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项目完成时间为2022年至2024年。
2、深夜特色街区建设支持。支持开展深夜特色街区建设,按照不超过审定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项目完成时间为获评市级深夜食堂特色餐饮街区认定之日前2个周期年期间。
(五)消费创新扶持
建设国际消费地标。对获得上一年度北京市首店政策支持的优秀时尚零售、餐饮企业和引进方企业,按照市级支持额度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250万元奖励。
(六)批发和零售业落户及贡献奖励
对新设立的突出贡献批发业企业(重点支持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类、高端装备类、绿色能源类等),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新纳统或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且当年销售额拉动行业增速0.2个百分点以上,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新设立的突出贡献批发业企业奖励政策,自企业新设立之日起3个自然年内可申请。新设立时间为2023至2024年。
(七)批发和零售业贡献奖励
1、批发和零售业贡献奖励。对于已设立企业,上年度销售额增速高于行业目标增速2个百分点,且增量贡献突出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金奖励。
2、批发业贡献奖励。对获得北京市批发业支持政策资金奖励的企业,按照市级支持额度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金奖励。
(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落户及贡献奖励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落户及贡献奖励。对新设立的突出贡献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及国际知名商务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新纳统及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且当年营业收入拉动行业增速0.2个百分点以上,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新设立的突出贡献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及国际知名商务服务业企业奖励政策,自企业新设立之日起3个自然年内可申请。新认定或新迁入时间为2023至2024年。
(九)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贡献奖励
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贡献奖励。对于已设立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增速高于行业目标增速2个百分点,且增量贡献突出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金奖励。
2、商务服务业行业贡献奖励。对组织管理服务、综合管理服务、法律服务、咨询与调查、人力资源服务、广告业以及会议展览七大商务服务业重点行业中类,上一年度各行业中类商务经济领域综合评价突出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奖励。
(十)实际利用外资贡献奖励
对上一年度实际利用外资5000万美元(含)以上,且商务部纳统的企业,根据企业实际利用外资规模,给予资金奖励。实际利用外资在10亿美元(含)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金奖励;实际利用外资在5亿美元(含)至10亿美元,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金奖励;实际利用外资在1亿美元(含)至5亿美元,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金奖励;实际利用外资5000万美元(含)至1亿美元,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金奖励。
(十一)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奖励
对上一年度服务贸易贡献突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局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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