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区教育局有关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案件的行政处罚公告
辽宁葫芦岛市第六初级中学在职教师**梅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违反《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连山区教育局责令其停止违法培训,给予通报等批评。并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七条之规定,给予**梅降低岗位等级、调离原工作岗位、调离教学岗位等处分。
来源:连山区教育局
加小编微信liuyanf003,以备不时之需
连山区教育局有关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案件的行政处罚公告
辽宁葫芦岛市第六初级中学在职教师**梅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违反《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连山区教育局责令其停止违法培训,给予通报等批评。并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七条之规定,给予**梅降低岗位等级、调离原工作岗位、调离教学岗位等处分。
来源:连山区教育局
加小编微信liuyanf003,以备不时之需
00:01
热门跟贴